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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上开店告别免税时代 产业链将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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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2:17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网上开店告别免税时代 产业链将重新洗牌

文/郭白岩 出处:中国经营报

  位于武汉的“妮雅毛线店”近日在网上生意红火,可是最近她却有点儿“后怕”,因为她听说不久前上海普陀法院宣判“全国首例上海网商偷税案”,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没有依法缴税,被上海普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却还没纳税,那可要当心——或许你已经违法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司法判决,立即在网上个体销售店掀起波澜,并引发了业界的一连串儿疑问: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网上销售中个体网店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继续生存?未来哪种形式的店面是网上开店模式的主流?

  4%税收让价格稍微涨一些

  刘掌柜对收税4%这样消化:一是共同承担这部分税收,比如各承担50%;二是在价格上稍微涨一些。

  “妮雅毛线店”的刘掌柜在淘宝网上经营已经两年了,她同时在武汉汉口区青年路拥有一间10平方米的实体店。“我是专门经营毛线生意的,网上的价格要比实体店的价格便宜15%~20%,也就是说网上毛利在20%,而实体店在35%。”她经营的实体店,每个月要根据税收部门的规定交纳200元包月费,在实行网上业务缴税的新法规以后,刘掌柜需要先核算一下,看采用哪种方式更合算一些。

  我国税法规定,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增值税。“妮雅毛线店”的刘掌柜算了一笔账,例如售出100元商品,则需缴纳100元×4%=4元的增值税,交易成交后,刘掌柜应到交易发生地的国税机关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

  律师刘俊提醒说目前网上交易如何界定是C2C(个人对个人)还是B2C(企业对个人)的模式,根据法律,如果单次交易额不超过200元,一个月交易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超过,则需缴纳4%的增值税,如果买进的是旧货,卖出的也是旧货,店家仍要缴纳增值税,只是旧货交易一律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然就存在被法律追诉的可能。

  刘俊解释说,电子商务是新兴行业,由于法律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国外也很少有专门法规。尽管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网上交易的税收没有专门规定,但严格说来,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的形式上存在不同,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因此按照税法规定也应该纳税。而且,商务部曾发布《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个人开网店提出了需在工商注册,并需要缴纳一定增值税的意见。因此,不管是以培育产业还是以法规不完善作为借口,网商都应该纳税。

  尽管收税增加了成本,但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刘掌柜并不想放弃在网上开店,“我已经有很多固定的客户群了,要想办法将他们留住,首先要通知他们收税的事情,然后分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共同承担这部分税收,比如各承担50%;二是在价格上稍微涨一些,因为在长期的合作中,顾客已经认可了我们的质量和花色,我们也学习了很多大卖场的经营经验,比如我会采取畅销品稍稍降1%~2%的价格来稳定消费群,而在其他不畅销品中,稍稍提高3%~6%的价格,这样能保证最大的业绩。”

  拓宽思路才能消化涨价

  个体网店要想经营好,应在经营思路上拓宽,比如在手机配件、赠品上多想办法,尝试用周到的服务吸引消费者。陈利国的具体做法之一是在批发点上买一些做工精美的赠品和手机配件挂在网上,以吸引眼球。

  根据艾瑞咨询即将发布的《2007—2008年中国网上银行行业发展报告》最新研究数据显示,个人网银2007年的交易额规模猛增至15.8万亿元,增幅高达284.6%,翻了两倍多。

  业内专家认为,从长期看,职能部门不会坐视网上交易造成的国家税收流失不闻不问,很可能会分步骤地扩大监管对象和完善法规。关于网上缴税的问题,淘宝、易趣等网站如是解释,“缴税应由商户们自己完成,而且我们已早有提醒。”以淘宝为例,在其服务协议中写有“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淘宝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由用户负责支付”。易趣网在用户协议条款中也明确表示:用户应负责缴纳与使用本公司服务和本公司网站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所有适用的税。

  就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网站要求企业用户从事网上交易要捆绑到纳税账户,偷逃税收的主要还是C2C(个人到个人)交易。因此,执法部门如何对网上个体店家交易收费尤为受到网店关注。经营手机的“陶乐陶”的店主陈利国告诉记者,“卖正品行货手机透明度太高,赚不了几个钱,2000元的手机在网上销售利润在100~150元,如果要缴4%的税则是80元,利润被拿走了一半。只有仿冒大品牌卖贴牌手机,才有利可图。”正品的行货手机已经发展到“七码”,即手机、电池仓、外包装、三包卡等和发票上的IMEI码都相同,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是“三码”机和翻新机,所谓的“三码”机都是深圳、长春等地一些小厂家生产出来的贴牌手机。销售商卖一部价值一千多元的行货手机利润在80元左右,而卖一部“三码”机或翻新机基本上卖一台赚一台。如果一个店家要经营好、长期存在就必须从正牌手机营销上下工夫,很多网上店家都是高学历、有全职工作的,陈利国在开店之前就曾在诺基亚北京销售部门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在网上开店正好是他手机销售的业务延续。个体网店要想经营好,也应在经营思路上拓宽,比如在手机配件、赠品上多想办法,尝试用周到的服务吸引消费者。陈利国的具体做法之一是在批发点上买一些做工精美的赠品和手机配件挂在网上,以吸引眼球。

  曾在AC尼尔森所属的澳大利亚互联网调查咨询公司任大中华区互联网分析师的吕伯望认为,现在很多网上店家还没有交纳店面租金,利润相对还有保证,如果店面租金免费期结束,网上销售产业链会重新洗牌,一些规模化、标准化的电子商务网店会生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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