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版HEROS《诡异档案》——披露省公安厅的绝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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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二十 孟章秘宝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
  
    诗雅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我问她是向警察求助,还是请朋友帮忙。她思考了片刻,才幽幽地说:“是向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求助。”
    我和诗雅约好在一间咖啡厅见面,她以一身素色打扮出现在我面前,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佩戴任何饰物,飘逸的长发无风摇曳,给人一种清丽脱俗的感觉。
    诗雅没要饮料,只让服务员给她一杯清水。我突然觉得周围的人都在注视着我们,这时我才意识到,若单看外表,我们似乎相差近十年,虽然我实际上只比她大四岁。也许周围的人都像鬼瞳那样,认为我那种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
    “有能为你效劳的吗?”我说。
    诗雅缓缓点头,轻抚怀中玉笛,温柔道:“我知道他在那里了。”
    “你是说忧笛吗?他遇到了麻烦?”我说。
    诗雅再次点头,说:“他被困住了,需要我帮他找一样东西。”
    “是什么东西,方便说吗?”我说。
    诗雅说:“他需要的是‘孟章秘宝’。”
    “孟章秘宝?”我不解问道,等待对方解说。
    “是一颗鸡蛋大小的青色宝珠,只要能找到它,忧笛就能回到我身边了。”话语间,诗雅流露出一脸憧憬之色。
    “知道这颗宝珠的下落吗?”我问。
    “嗯!”诗雅点点头,犹豫了一会才说:“在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
    “你怕我会有危险吗?”我说。
    诗雅幽幽说:“其实,你可以拒绝,毕竟这不是一个合理的请求。”
    我笑道:“要拒绝你这样的美女,大概没那个男人能做到。”
    诗雅露出淡淡的笑容,说了声谢谢。
《二》
  
    我以工作为名,把灵犬拉来帮忙,而实际上他是自愿跟来的,因为他之前也见过诗雅,知道她与忧笛之间的故事。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说从诗雅身上能闻到贞烈女子的气味,如果不让忧笛回到她身边,世间上肯定又会再添一个老处女,一个容颜不老的美丽老处女。
    出发时,诗雅穿着一条淡蓝色连衣裙,印象中每次见到她都是穿着连衣裙,不知道是她喜欢穿,还是为了她喜欢的忧笛而穿。
    跋山涉水老半天后,我们来到了目的地,是一遍小小的槐树林,大概只有三四百棵槐树,可是每一棵都生长得非常茂盛,诂计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树。此时太阳已下山,天色开始阴暗,我提议先休息一会,再继续前行,但诗雅却不赞成,说:“不用担心我,我能支持住。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只能子时进丑时出,并在日出之前,必须离开这遍槐树林,耽误了时间就不好了。”
    老实说,我和灵犬都经常要接受警队的训练,体能比常人要好,但走了大半天路,还是觉得挺累的。而诗雅却一点疲惫的迹象也没有,甚至连身上的衣物也没弄脏。反观我和灵犬,此时的造型不比流浪汉好多少。
    人家女生也不说累,我们也不好意思休息,啃了几片饼干巧克力,再灌几口功能饮料就继续前进。而诗雅却只喝了一点矿泉水,什么东西也没吃,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却说不饿。
    这遍槐树林很奇怪,除槐林之外什么也不长,连根草也没看到。也不见雀鸟昆虫,走进林里就只能听见脚踩在干燥枯叶上的声音。
    从外面看,槐树林并不大,但走进里面却像怎么走也走不完以的,走了半个小时,似乎还在林中打转。我就问诗雅,我们是不是迷路了。她说:“我们不是迷路,而是进入了迷阵。你们一定要跟着我,不然走散了可麻烦了。”
    我和灵犬跟诗雅走,虽然像是在小小的槐树林中转来转去,但却没走过回头路。因为一路上,我并没发现地上有人行走的过的痕迹,也没看见我故意掉在地上的饼干包装纸。
    天色越来越昏暗,因为这里是荒山野岭,所以没什么光源。我从背包中取出强力电筒,诗雅却说:“没用的,待会会升起浓雾,手电筒在这里不起作用。”
    诗雅的话很快就得到证实,槐树林突然被浓雾包围,而且来势非常快,没几秒钟雾就浓得让人觉得处身云中,双眼只能看见一遍灰蒙蒙。至于强力电筒,我怀疑它是否已经坏了,因为我把它放到面前也看不见光。
    一只冰冷嫩滑的纤手牵着我,前方传来诗雅的声音:“握住我的手,千万别放开,在迷阵中走散可麻烦了。”
    我猛然一拉,把手的主人拽过来,急促的动作使浓雾稍微散开,但已足够让我看清楚身前的并不是诗雅,而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腐烂脸孔。对方突然张开淌血的大口,想借势扑到我身上,一股腐臭气味扑面而来。我身形轻转,手臂再加三分力,脚略往前伸,把这具活尸绊倒往后方甩去。
    甩开活尸后,我立刻蹲下屏息闭气,取出半点信号也没有的手机,播放了一段只有二十五岁以下的人才能听见的铃声。片刻之后,我就看见前方浓雾中有一朦胧的光点向我靠近。
《三》
  
    光点靠近,我先看见一盏油灯,然后看见诗雅的脸庞,我一言不发地牵她的手,她娇躯轻移不让我得逞。我笑道:“你才是真正的诗雅。”
    诗雅脸颊略红,说:“你刚才看见幻觉了吗?”
    我说:“嗯,是一具假扮你的活尸。”
    诗雅说:“快找灵犬先生吧,被幻觉迷惑了,会出意外的。”
    我笑道:“没关系,他是以鼻子认人的,一般幻觉迷惑不了他。我们在这里等他好了,虽然雾很浓,但他能靠气味找到我们。”
    果然,灵犬很快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但他一面疑惑之色,似乎有很多问题要问。我说:“有什么想问就问吧,我想诗雅不会有所隐瞒的。”
    诗雅略为尴尬地点头,灵犬说:“这里本来很干燥,随便掉个烟头也能引起大火,为什么突然会起大雾?雾升起后我就闻到很浓烈的尸臭味,附近应该至少有三百具尸体。还有,刚才有一具活尸袭击我,我能肯定那绝对不是幻觉,因为它身上的尸臭味实在是太真实了。”
    诗雅面露歉意,说:“对不起,我之前没有说清楚是我不对,希望你们能原谅我。其实,我们现在正处身于‘八死八悲隐龙阵’之中,这个槐树林一共有三百八十四棵槐树,以五行八卦方位排列,每棵槐树下都埋有一具尸体。此阵只能在日落之后进入,日出之前必须离开,否则将会永远困在阵中。
    “当天色全黑的时候,阵法就会启动,我们看见的浓雾,其实是被埋在树下的亡灵所生的怨气。怨气形成了结界,使这些被埋葬了上百年,腐而不化的尸体能以幻象的形态在结界中自由活动,袭击闯入阵中的任何生物。虽然它们只是幻象,但在怨气结界里却与实体没有什么区别,受到它们袭击一样会受伤,甚至死亡。”
    我说:“怪不得你说这是个活人不该来的地方,其它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困在这里,与活尸作伴。”
    我刚说完,又有一具活尸向我们扑来。在诗雅油灯照耀下,我能看见五步之内的事物,所以有充足的时间作出反应,而灵犬凭借灵敏的嗅觉,老远就能知道有活尸靠近。活尸的外表虽然腐烂不堪,非常吓人,力气也大得出奇,但行动却非常缓慢,以借力打力的方式,对付起来并不困难。但是,如果普通人闯进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中,发现活尸时,已是眼对眼面贴面,不被活活吓死才怪。
    在诗雅的引领下,我们继续前进,一路上冒出几具活尸,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纵使如此,我们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来到阵法的中央,一个隐蔽的石冢前。
    所谓的石冢,其实就像一个地下室的入口,是一个米许高的洞口,没有门,也没有其它阻碍物,像是欢迎任何人入里似的。石冢前有一块石碑,借助油灯微弱的光线,能看到石碑上刻有苍劲有力的碑文。我仔细观察碑文,上面赫然刻着“青龙道圣孟章仙冢”八个大字,旁边还有一段字体较小的碑文,内容是“既已至此,何不入内与本仙结缘。子时迎客,丑时送鬼,缘获仙器,死路自寻。”
    我笑说:“这位青龙老道也挺幽默的,刻个墓碑也欲擒故纵,是想吓退盗墓者,还是过于骄傲自大呢!”
    灵犬走近入口嗅了嗅,说:“这个真是坟墓吗?里面空气流通,而且没有尸体的气味。”
    我笑说:“也许青龙道圣已驾鹤成仙了,尸体当然不会在这里……”
    诗雅打断我的话,说:“请不要说不敬的话好吗?”
    我只笑不语,心想都准备到人家的墓穴里翻箱倒柜了,还有什么不能说吗?
《四》
  
    诗雅看了看时间,说:“还有五分钟就到十一点,也就是子时,我们进入仙冢后必须抓紧时间,要是凌晨三点之前还没来得及出来,那就麻烦了。”
    灵犬说:“这个破坟坑有多大啊,到里面逛一圈需要四个小时吗?”
    我说:“这个林子也不太啊,但我们却花了三个多小时才能来到这里。”
    灵犬闻言不再说话,诗雅说:“是时候了,进去吧!里面会有什么危险,我并不知道,所以进去后一切都要小心。”
    冢穴入口非常狭窄,只容一人弯腰通过,诗雅执意要带头进入,我们只好跟在后面,我在中间,灵犬断后。进入冢穴后,虽然没有雾气,但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而已强力电筒在这里似乎失去了作用,只能靠油灯的微弱光线照明。我想诗雅这盏油灯,应该有符咒之类的东西附在上面,所以才能在这种诡异的地方使用。
    进入冢穴后,有一条似乎很长的梯道,45度角往下倾斜,我们走了很久也没走到尽头。诗雅挑着油灯走在前面,灯光一晃一晃的,映她那身轻薄的连衣裙上,就像一只幽灵飘在我身前,感觉怪怪的。
    越往里走,梯道就越宽阔,我们能把腰伸直,不用老是弯着那么辛苦。然而,虽然能直起腰让人感觉很舒服,但我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正常的隧道不是应该越往里就越狭窄的吗?为何这条隧道刚好相反呢,前段狭窄后段宽阔,挖掘时不就很麻烦?难道……
    正当我脑海闪现出一个怪异念头时,灵犬似乎也有相同的想法,说:“我们是不是变小了?”
    我正想回应的时候,诗雅把头扭过来,但她的身体并没有动,只是头部180度地扭往后面,面向着我。油灯在她身前,所以此刻她背光的面孔,理应只能看见一团漆黑。然而,我却能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不应该称之为脸,只能称之为头,因为我看见的是颗披着长发,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头,蛇头只有一只眼睛,正冒出苍白的磷火,仿佛鬼火一般,血红的信子不断吐出来。
    我还没来得及理解是什么回事,蛇头连接诗雅身体的脖子突然伸长,蛇口大张,让人嗅之欲吐的腥臭气味扑面而至。由于事出突然,我没理会身前的是诗雅还是蛇妖,条件反射地往对方屁股踹了一脚。
    一声惨叫随即响起,但不是诗雅发出,也不是什么妖怪,而是我身后的灵犬。刚才那一脚似乎踹在他屁股上,他惊叫一声,就扑在我身上。我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来,给他一扑,失去重心就撞向身前诗雅,三个人一同滚下梯道。
《五》
  
    灵犬呻吟着,说头快要撞破了。我破口大骂:“我们还被你压住呢,你要死也滚到一边去。”
    我站起来后,被压在最下面的诗雅缓缓站起,她并没抱怨什么,只是轻轻拍去衣服上的灰尘。虽然我们从梯道上滚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但她手中的油灯并没有熄灭,这更让我相信油灯上附有符咒。
    灵犬回头死死地盯着梯道,说:“刚才我被踹了一脚,但我能肯定背后什么也没有。”
    我有点尴尬地说:“也许踹你的是我。”
    灵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怎么可能,你明明是在我前面。”
    诗雅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成为可能,所以必须加倍小心。”
    经刚才的一滚,我们已来得梯道的尽头,往走几步就看见一道大门。是真正的大门,似有五米高,三米宽,由整块大石造成,站在门前让人感到自己很渺小。
    灵犬看着石门说:“我们会不会真的变小了,这道门除非是天然而成,否则怎能从狭窄的通道中运进来?”
    诗雅说:“不要被表象迷,孟章真人精通奇门遁甲,要以五鬼运财之术搬运巨石并不困难。”
    灵犬似懂非懂地点头,然后和我们一起研究这道石门。石门似乎是由整巨石造成,没有任何缝隙,门上刻有浮雕,是一条腾空的巨龙,龙头上站着一个老头子,眉长垂胸,身穿八卦道袍,背负长剑,右手拿着一支长笛,左手握住一颗鸡蛋大的珠子。我想,他就是这个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突然跪在石门前的石板上,连磕了九个响头,每一下都异常响亮,让人以为她是想把石板磕穿。她磕完头后,额前已流出鲜血,但她似乎并没感到痛楚,双眼闪现坚定的光芒,说:“师祖,若非迫不得已,弟子诗雅万万不敢打扰师祖休息,请师祖见谅!”
    诗雅的话让我和灵犬愣了半晌,敢情她是来盗自己师祖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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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诗雅磕过头后,任由鲜血划过她娇艳的脸庞,落在淡蓝色的连衣裙上,取出随身携带的长笛,跪在石板上吹奏出忧伤的旋律。笛声凄惋动人,抚魂慰魄,如撒落至亲坟前的花瓣,安慰着未寒的尸骨。就连我和灵犬这两个大男人,也有种落泪的冲动。
    一曲过后,诗雅徐徐站起,用手帕擦去脸上血污,幽幽地说:“走吧!”
    此刻,仍沉醉于笛声余韵的我们才发现,那道不下万斤的石门竟然消失了,消失得不留半点痕迹,仿佛从来也不存在。灵犬呆呆地看着前方,喃喃道:“要是你用这种方法打开银行的金库,我们可要有忙的。”
    我拍拍灵犬的肩膀,说:“你是想说,要是你有这本事,就不用整天都忙个半死,对不?”
    灵犬嘿嘿一笑,跟着诗雅继续往前走。在消失的石门后,是一个宏伟的殿堂,我们刚踏进来,哧一声微响,整个殿堂都亮起来。我和灵犬警惕地把诗雅围在中间,环视四周,发现这个约两个篮球场大的殿堂内竟空无一物,照亮殿堂的是墙壁上的十六盏油灯。
    看着油灯上的火苗,我心中不禁疑惑,油灯为何会自动点燃?难道是灯芯末端涂上了白磷,之前因为石门隔绝了空气流通,所以没能点燃,石门消失后,大量新鲜空气流入,便自动点燃。那么说,石门是真实存在,而不是我们的幻觉?如果不是石门是真实存在,又凭空消失,那如果解释油灯为何自动点燃呢?多想无益,既然一时半刻想不出答案,那不如不想,也许正如诗雅所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殿堂虽大,但既空无一物,四周的墙壁上都刻有精致的浮雕。浮雕的内容大致讲述了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的生平事迹,幼年上山学道,少年伏妖降魔,中年创宗立派,老年得道成仙。
    我们在殿堂里仔细搜索每一个旮旯,但除了四面石墙就什么也没发现。轻敲石墙,声音很沉,四面都敲遍,结果也一样,不像有暗道。就在我和诗雅一筹莫展的时候,蹲在殿堂中央的灵犬突然叫我们过去,他指着地板说:“里面有点怪味。”
    我轻敲灵犬脚下的地板,声音也很沉,但他坚称里面有怪味传出,我问他是什么怪味,他却说不出,只说气味很淡,有点像腐臭味,也有点像血腥味。
    诗雅低头思索片刻,取出长笛再次吹奏出忧伤的音符。笛声于空旷的殿堂中回荡,犹如百人同时吹奏,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因为有之前的经历,我和灵犬没把心神专注于凄惋动人的笛声之中,而是环视四周,留意周围的变化。
    地板突然泛朦胧的幽光,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会看见怪异现实,但我和灵犬还弹了起来。仔细看清楚地板的情况,发现幽光组成了巨大的八卦图案,而我们就站在八卦的中央。
    我突然想起天书曾经告诉我,道家的奇门遁甲术中有“生死门”一说,生门能进不能出,死门能出不能进。看样子,我们现在正站在生门的位置上。
    地板上的光芒越来越亮,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突然,我觉得双脚踏空,像被抛上半空,又像往下坠落。然而只是一瞬间,双脚踏在坚硬的石板上,只是眼前已变成漆黑一遍。
《七》
  
    突然处身于黑漆之中,心底泛起本能性的恐惧,但在此时,乱叫乱喊只会使自己更加危险,所以我没出声,蹲下身子默默等待。我相信灵犬要是在附近,一定能找到我。
    果然,身边很快就出现动静,然而这动静并非我所期待的。我先听见左则传来“咝咝”声,接着是物件磨擦地面的声音。虽然周围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单凭声音判断就知道正有一条蛇向着我爬过来,而且似乎是一条体型巨大的蛇。
    逃走是徒劳的,在黑暗中要逃脱巨蛇的纠缠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因为我什么也看不见,而对方却能凭借细微的动静判断我的位置。但我也不会坐以待毙,等待成为巨蛇的夜宵,轻手轻脚地从背包中取出一把伞兵刀,能否活命就全靠它了。
    就在我等待与巨蛇一决生死的时候,凄惋的笛声响起,眼前突然一亮。原来我还处身于殿堂之中,灵犬和诗雅就在我身旁。
    灵犬说:“怎么回事啊?刚才我明明闻到你们的气味,可是怎样也找不到你们……”他突然嗅了嗅,又说:“这里不是刚才那个殿堂,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一模一样,但这里没有我们留下的气味,而且还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没错,就是在之前那个殿堂中央闻到味道。”
    诗雅停止了吹奏,幽幽说:“走吧,时间不多了。”说罢独自往外走,我跟上前并示意灵犬跟随。
    殿堂只有一个出口,原来应该连接我们进来时,那条长长的梯道,但当我们走出殿堂时,却发现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天然洞穴。洞穴大小超过三个足球场,洞顶高逾七米,周围长满一种类似青苔但能发出微光的植物。
    青苔发出的光线虽然微弱,但因为数量众多,所以能让人看清楚周围的景物。灵犬突然说:“有蛇,那怪怪的气味是从它身上发出的!”
    一条人腰粗的巨大蟒蛇出现在我们前方,严格来说,是一条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它的眼睛已掉了一只,剩下那眼睛散发出苍白的光芒,就像一团磷火,跟我之前在梯看见的幻象一模一样。蛇身千疮百孔,残缺不堪,但它仍能活动,而且行动非常快,迅速向我们爬过来。
    我紧据手中的伞兵刀,说:“烂成这样子,肉肯定不好吃,不知蛇胆怎么样?”
    灵犬亦从背后取出一把开山刀,说:“宰了它不就知道呗!”
    诗雅突然冲上前,背向巨蛇挡住我们,说:“不能伤害它,它是护冢神兽,把它杀死就不能得到孟章秘宝。”
    巨蛇已来到我们身前,但它没有袭击我们,只是睁着一只如鬼火般的蛇眼,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灵犬以蚊子般的声线道:“怎么办?”
    诗雅柔声道:“要进入墓室取出孟章秘宝,必须给护冢神兽贡献祭品,这就是我需要你们帮忙的原因……”
    “活人祭品?”我问。
    诗雅轻轻点头,说:“进入墓室后,请尽量不要打扰师祖的休息,取得孟章秘宝后必须立即离开。离开后,把孟章秘宝交给我师傅七求真人就行了。大恩不言谢,希望来生能为两位恩人效犬马之劳。”
    言尽,诗雅转身面向巨蛇,说:“青龙神兽,弟子诗雅为救他人才不得已打扰师祖休息,现弟子愿献出肉体,以祭师祖圣灵。”说完,便低头下跪,一滴晶莹的泪珠无声划落。
    巨蛇似乎能听懂人语,稍稍点头便张开血盘大口,欲一口把诗雅吞下。
《八》
  
    诗雅低头闭目,泪水悄然落下。我想她并不是害怕死亡,而是因为不能与她的忧笛白头皆老而感到悲伤。
    身为警察,我不能见死不救;身为男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名柔弱女子葬身蛇腹;身为朋友,我更不能让苦等六年的诗雅就这样离开。在公在私,我也必须救她,而救她的唯一方法就是代替她作祭品。
    我正欲跃身上前时,灵犬先我一步,显然他知道我的想法,而他的想也跟我一样。他扔掉开山刀,一个箭步上前用肩膊把我撞倒,并借势推倒跪在地上的诗雅,取代她的位置。
    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当我爬起来的时候,灵犬已被巨蛇吞下了一大半,只剩双腿露出蛇口外。现在要救他也没有意义,从外露的双脚并没有挣扎来判断,他的头骨应该已被巨蛇的腭肌压碎,也就是说,他已经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灵犬的双腿,在它们被吞入蛇之前,庄严地敬礼,说:“你是一个出色的警察!”
    诗雅倒在地上,久久未能爬起来,她在哭,哭得很伤心,嘴里喃喃自道:“为了我,值得吗?”
    我走近诗雅,安慰道:“值得,因为他是一个警察,而你是一个需要警察保持的市民。”
    有一件事我不敢告诉诗雅,其实在她告诉我们她与忧笛的故事之后,灵犬就经常在我面前有意无意地提起她。灵犬在工作上是个精明的干警,但对于感情却非常单纯,终日憧憬着遇上一个用情专一的痴情女子。在认识诗雅之前,我经常对他说现在这年是没这种女孩的,后来我又对他说,虽然这种女孩还没绝种,但你也不痴心妄想自己能遇到。
    我能肯定灵犬像诗雅一样,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也同样愿意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因此,我才故意强调他的警察职业,目的是不想诗雅太难过。我想,他也不愿看见诗雅伤心落泪的样子。
    诗雅坚强地站起来,抹出脸上泪水,对着尚未尽入蛇腹的灵犬说:“我会永远记住您的。”
    我说:“我们这些当警察的,随时都准备好殉职,就算能活过今天,也难保明天后天不会出事。只要是牺牲得有价值,就死而无憾了,我相信灵犬一定不会感到后悔。”
    诗雅轻声叹息,幽幽说:“你不用隐藏自己的情感了,我能看见你的心在淌血。”
    正如诗雅所言,我的心在淌血,灵犬与我出生入死多时,对于他的死,我能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能,但此时绝非能悲伤痛哭的时候,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也不能成为他的队长。
    此时,巨蛇已把灵犬完全吞入腹中,它再次张开大口,但并非袭击我们,而是吐出黑气,把我们包裹。
《九》
  
    巨蛇吐出的黑气腥臭无比,而且黑如墨液,迅速把我们包围,使我们仿佛堕入黑暗的深渊。
    片刻之后,身旁出现一点微光,是诗雅的油灯,借助微弱的灯光使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狭小的密室之中。
    密室中央有一副石棺,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诗雅跪在石棺前不断磕头,我数不清她磕了多少个响头,我想大概是八十一个。当她停下的时候,从前额流出的鲜血已把她的脸染红了。
    诗雅对着石棺说:“弟子诗雅一心救人,迫不得已才来冒犯师祖,不敬之处,敬请师祖原谅!”说罢,又吹奏出凄惋动人的笛声。
    在凄美的笛声中,石棺悄然出现变化,先是棺盖泛起朦胧的青光,接着现出“与尸结缘,身亦半尸”八个字。
    一曲过后,诗雅站起来,咬破食指,以鲜血在棺盖上写上“弟子愿与师祖结缘”。
    写完后,棺盖再次泛起青光,与此同时,诗雅的手臂迅速枯干,片刻即变得如干尸一般。光华一闪,棺盖打开了一道仅容手臂探入的缝隙,诗雅的右手已坏死了,我便想代她探手入棺里搜索。但她却不答应,说:“我已欠了你们太多了,不想你再受到任何伤害,还是让我来吧!”
    诗雅把油灯交给我,用她仅余的左手探入石棺缝隙。我想借助油灯的光线,窥探石棺内的情况,然而只能看见一遍漆黑,光线仿佛无法照进去。
    诗雅摸索了片刻,突然呆住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怯弱地说:“师祖抓住了我的手……”
    我立刻顺着诗雅的手臂探手入石棺内,果然在她的手臂上摸到另一只手。我还没来得及惊讶,更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我的手臂也被抓住了。
  《十》
  
    那是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我能感受的它的力量,要硬拽回手臂不是不行,但受伤是必然的。印象中,殿堂墙壁上的浮雕所刻画的孟章真人,身形清瘦而飘逸,他的双手理应干瘪枯瘦。但此刻,抓住我们的双手,充满肌肉的弹性,显然不是一个老者或是一具尸体能拥有的。
    就在疑惑之时,身后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你想得没错,石棺里面的不是本仙,而是你们的朋友。”
    我和诗雅一同回头,发现身后站着一名道骨仙风的道士,他正是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惊讶之余,想给对方磕头,但手臂被扯住磕不了。孟章真人笑道:“凡世礼仪可免则免,就算你把头磕穿,我也不会高兴。”
    诗雅颤抖地说:“祖师,弟子诗雅一心救人……”
    孟章真打断她的话,说:“你心中所想,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无须多言。要取秘宝可以,但有个条件。”
    诗雅说:“弟子愿听从师祖吩咐。”
    孟章真人说:“你们的朋友已化成尸魔了,我打算留下他护冢,但只有他一个未免太寂寞,多一个伙伴相陪就好了。”
    “让我留下吧,有我相伴,灵犬一定不会觉得寂寞。”我说。
    诗雅急道:“不行,让我留下吧,我已欠你们太多了。”
    我说:“你留在里,那忧笛怎么办?”
    诗雅沉默了,片刻后才说:“也许,在他心目中,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
    我骂道:“别安慰自己了,你要是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他会把贴身的玉笛交给你吗?”
    诗雅再次沉默,我对孟章真人说:“就让我留下吧!”
《十一》
  
    孟章真人淡然一笑,说:“好,七尺男儿就该这样不畏生死,勇于承担。石棺里的仙器,你们可以随意带走,当然还得把你们的朋友也带走。时间已所剩无几,不想留下就迅速离开吧!”
    孟章真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我对诗雅说:“刚才的是幻觉吗?”
    诗雅没回答,而是示意我看石棺。石棺的棺盖消失了,灵犬就躺在里面,虽然他的双手分别握住我和诗雅的手臂,双眼却是闭上的,呼吸很平稳,似乎是睡着了。我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一睁眼就说:“你们也死了?”
   我把他拉起来,说:“再不走,就得饿死在这里。”
    石棺里除了灵犬,还有四件物件,分别是一颗鸡蛋大像夜明珠一样散发幽光的宝珠、一套有八卦图案的道袍、一支跟诗雅手中长笛很相似的玉笛、一把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桃木剑。
    诗雅第一时间就拿起宝珠,看样子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孟章秘宝。我则把其余三件东西收入背包,反正放在这里也没用,就当送给我的纪念品好了。
    灵犬问接下来怎办,这个密室并没有任何通道,要怎样才能离开。诗雅说玉笛的笛声是仙冢的钥匙,只要在正确的位置吹奏,就能离开。可是,她的右手已经废了,吹不了笛。她让我和灵犬吹,但我们都不会吹笛,更别说吹出她那种凄惋动人的曲调。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距离凌晨三点已没多少时间了,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凄美的笛声突然响起,与诗雅的笛声不同,这笛声凄美中带有一份浩然正气。
    笛声是从我的背包传出的,我翻开背包,从中取出在石棺里找到的玉笛声,声音就是从玉笛中传出。我们还没弄清楚玉笛为何会自动吹奏,地面突然泛起幽光,我想这个密室大概就是“生死门”中的死门。
    华光闪耀,眼前一黑,又是那种不知被抛高还是堕下的感觉,接着我发现我们处身于梯道尽头的石门前。我用手触摸石门,以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感觉很真实,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曾经凭空消失。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单止石门,诗雅那像干尸一样的右手,竟然回复到原来样子,而她因磕头而变得血肉模糊的前额也完全复原,甚至没留半点伤痕。
    我们没因这些诡异的现象而耽误时间,因为再过一会就是凌晨三点了,丑时一过,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我们几乎是用爬行的方式通过梯道,这次并没出现异象,而且梯道似乎比进来时要短很多。我们刚爬出石冢,身后的入口就消失了,倘若稍慢半分,只怕必须留下与孟章真人作伴。
    在槐树林中依旧有活尸的幻象出现,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前,我们终于冲出了槐树林。而就在此时,槐树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当太阳完全升起,树林就消失了。

《尾声》
  
    回来后,我和灵犬一直争论在墓穴中的所见所闻是否幻觉,我认为如果不是幻觉,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灵犬却坚称绝对不是幻觉,因为他闻到的气味异常真实,幻术绝对不能造出这样的效果。
    是真是假已无法考证了,因为我们可不想为证实此事而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去骚扰孟章真人。然而,不管我们所见的是幻象还是真实,能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孟章真人一点也不简单。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是诗雅寄来的。信中说她已把忧笛救出,但她没有把玉笛还给他。信中还附带一张照片,是诗雅与一个忧伤而帅气的年轻人的合照。
    在我认为诗雅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鬼瞳突然指着照片中的诗雅说:“她的脸上有股黑气,近期可能会发生意外。”
    正所谓好事多磨,有情人要终成眷属并不容易,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档案十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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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一 活人转世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位姓曾的中年人,通过关系辗转与我联系上,他要求我能帮他寻找一个丽怡的年轻妇人,并声称这名女子是他“来世”的妻子。
    曾先生的家族富甲一方,但他本人却多年未出席过公开场合,至少近十年来从未公开露面,因为我未曾在媒体上见过关于他的报道。这对于一个豪门之后来说,这有点不可思议。
    “曾先生,以你的经济条件,要找人大可请私家侦探,为何非要动用警力呢?你应该知道,我们不可能专注于你的事情。”我开门见山地说。
    曾先生是坐在轮椅上的,他的身体状态似乎不态好,双手也有些不协调,而且神态有点幼嫩,喜怒全形于色,与他的富豪身份极不相符。他用有点别扭的语调说:“我已跟你的上头打过招呼,你只管办好我的事情就是了,别的案子大可暂时放下。只要解决我的疑问,奖金绝不会少你的,而且我还会捐赠你们十辆警车。”
    我说:“这样我就更不明白了,一辆警车的价钱已足以让最专业的私家侦探为你卖命,为何你非要警方协助呢?”
    曾先生说:“我需要的不是警方而是你,我需要你为我解释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说:“用十辆警车来换一个解释,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曾先生点点头,缓缓道来:“你肯定会感到奇怪,为何我近年从未公开露面,甚至连家族中的红白二事也没出席。其实,不是我不想出席,而是不能出席。二十三年前我意外坠楼,头部受伤昏迷,在医院足足躺了二十三年,直至最近才醒过来。
    “在昏迷期间,我似是做了个梦,一个漫长而真实的梦,真实得不可思议,真实得让我觉得分不清是到底是现在的是梦,还是昏迷时的是梦。
    “在梦中,我不是什么豪门之后,而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小子,出生平凡,长相平庸。跟一般农村小子一样,平凡地长大,平平淡淡地生活。唯一不同的是,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伙伴,她叫丽怡,在别人眼中也许是个平凡的农村姑娘,但在我眼里,她是世间上最美丽的女子。
    “我们一起长大,一起到城市打工,然后结婚生子。农村的婚嫁不像城市,我二十岁丽怡十九时,已经生小孩了。我们在城市中的生活虽然很艰苦,但我们活得很开心,因为我们都深爱对方,从不吵架,从不闹别扭。
    “可惜好景不长,在我二十二岁时,我找到份开货车的工作,本以为这份工作能多赚点钱,让丽怡和我们的孩子生活得好一点。然而没天没夜的加班,使我非常疲劳,但为了家庭,我还是硬扛着,可是最终还是在一天夜上出事了。
  “那晚我很累,开车时有点犯困,但一想到走完这趟就能回家陪伴老婆和孩子,我就强打起精神。驶过一个拐弯处时,有一辆摩托车迎面驶过来,开车的人似乎喝了酒,不但开得快,而且左摇右摆,还驶到逆向车道上。要是平时,我要避开他并不会太难,但那晚我很疲劳,反应比较慢,一时情急,连忙扭方向盘。因为车速较快,而且打方向盘又打得太猛,所以车子翻倒,我的头似乎撞碎了车门的玻璃,接着就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但我的身份已不再一个来自农村的外来工,而是身世显赫的豪门之子。”
    正如曾先生所言,他要只是一个解释,因为他给我提供了很详细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等,所以我根本没花多少功夫,就找到他所谓的“来世妻子”。
    丽怡的丈夫叫小马,两个星期前因交通意外昏迷入院,到现在还没醒来。小马一家并不富有,为保住小马命性,早已砸锅卖铁,现在已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
    我带曾先生去见丽怡,但丽怡怎样也不相信曾先生的话,认为我们想骗她放弃丈夫的治疗。后来,曾先生一次过给医院交了三十万医药费,丽怡才减轻对他的戒心。
    我和天书讨论过此事,得出的结论是“活人转世”。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怪事,一个活生生的人,因意外而灵魂离体,并误堕轮回。轮回也罢了,转世前的躯体会因为失去灵魂而死亡,这样的事情偶有发生,并不稀奇。可是,曾先生的灵魂并没有完全脱离肉体,三魂七魄中只要尚有一丝残魂遗留,肉体便能存活。但要使一个植物人生存二十三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他不是生在大富之家,只怕早已化成灰烬了。
    三魂七魄有一定的联系,所以当曾先生的“来世”撞车昏迷,灵魂脱离肉体的时候,受到残魂的牵引,再次返回“前世”的肉体里,因而造成现在的情况。
    我把讨论的结果告诉曾先生,并告知他,如果某天小马醒过来,那么他就会再次昏迷。他淡然笑道:“那不是更好吗?”
    虽然丽怡一直都不相信曾先生就是小马,但曾先生还是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一家。我想对曾先生来说,如果当小马的时候是一场梦,那么他宁愿把梦继续。又或者说,现在才是梦,是一场恶梦。
  
  
  [档案廿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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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二 神的仆人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刑侦科的姚队长打来电话,说出了宗凶杀案,凶手的杀人方式很诡异,要求我们小队立刻到凶案现场协助。
    我带着天书来到凶案现场,是一间廉价旅店的房间。这种地最容易出事,因为人员流动量大,而且店主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所谓的登记也只是做做样子。
    天书做事向来都是风风火火的,一到步就立刻冲入房间,接着又立刻冲出来,抱着个垃圾桶就吐,也不管那垃圾桶比里面的垃圾更脏。天书的反应让我觉得很好奇,因为她是那种看人体解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呆子,是什么样的情景能让她反应如此大呢?
    我先与姚队打个招呼才走进房间时,刚踏入房门的时候我差点滑倒,因为地上流满了鲜血。而房间里的情景,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看了也一定有呕吐的冲动,那怕整天也没吃东西,也会把昨天吃的都吐出来。
    廉价旅店的房间,污秽脏乱是肯定的,这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踏入房间双眼就只能看见一种颜色——鲜艳的红,地面全是鲜血,血液几乎把整个房间的地面染得鲜红。房间中央有一张凳子,凳子上躺着一条身赤裸的女尸,以一个很古怪的姿势的躺在凳子上,背压凳子,乳房朝天耸立……如果那还算是乳房的话,而头和四肢则垂下来。头部和四肢都没受伤的迹象,但身躯却血肉模糊,因为身躯的皮肤被剥下来了。左胸肋骨之间有明显的伤口,仅凭肉眼观察就能发现她的心脏被粗暴地挖掉。女尸倒垂的头部正对着房门,露出一面痴迷之色,就像服食了过量的迷幻药一样,双目半睁似乎仍在享受着终极高潮的余韵,血液顺着她的脸流到头发,再顺来头发流到地上,感觉诡异至极。
    尸体周围有六支蜡烛,以六边形排列,仔细查看能发现被鲜血覆盖的地板上画有一个圆圈,圆圈内是一六芒星图案,蜡烛就是插在六芒星的六个角上。图案内还画有很多诡异的符号,大部分但都是我从未见过的。
    很明显,这是一宗邪教杀人案件,但这案件诡异的地方并非死者的恐惧死法,而是案发时,死者并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呼叫求救。
    发现死者并报案的是旅店的老板,在我们到来之前,姚队的下属已问过他及其他旅客的口供。他们都声称没听见案发房间有争执打斗或求救之类声音传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个大活人被活生生地挖心剥皮,怎会连声惨叫也没发出呢?
    法医验尸后,说死者是个处女,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但其血液中含有高浓度的血清素与多巴氨,浓度之高足以让人连续高潮数十年,如果要以吸食毒品来达到这种效果,得一次过吸食一吨以上的海洛因。
    综合已知的资料,死者极有可能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或心脏被掏出而死,正真的死因很可能是因为经受不起超越极限的快感,而在高潮中兴奋至死。

通过排查,我们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迅速申请到搜查令,到嫌疑人家中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包产沾有血污的衣物在内的一大堆证物,单凭这些证物就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因为案情诡异离奇,尚有很多疑点未能解开,已引起媒体暗中关注,虽所以上头已下令封锁消息,但如果不把案子查个清楚,乐子可不小。因此,我们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萧某作一次仔细的审问。
    在审询室内,两位名真枪实弹的武警正把枪口对准萧某,虽然他在被捕后,并没作出任反抗,现在双手也被手铐反锁在椅背上,但对待一个能以如此诡异的方式杀人的变态狂魔,实在不能有丝毫大意。
    我先说一些程序上的话,就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之类,再问一些如案发时身在何方,是否有不在场证据云云。本时我并不太在意这些程序,但今天所面对的并非善男信女,所以功夫一定要做足。然而,萧某表现却异常轻松,与我们如临大敌的态度截然不同,让人觉得不是我们在审问他,而是他在审问我们。
    萧某说:“不要再问些无聊的问题了,人是我杀的,但她是自愿把身体奉献给主人。”
    “主人?是你所信奉的神吗?”我说。
    萧某发出阴险的笑声,说:“对你们这些蝼蚁来说,主人就是法力无边的真神。”
    我说:“政府允许公民拥有宗教自由的权利,但绝不允许以此为杀人的借口。她是否自愿已难以查证,但你把她杀死却是事实。”
    萧某冷笑着问了奇怪的问题:“你饿了会吃饭吗?
    我说:“当然。”
    萧某说:“你要吃饭,那厨子就要宰鸡杀鸭来给你做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神饿了呢?”
    在场所有人的脸色略变,我们都明白萧某想说什么,他又说:“我并不是杀人犯,我只是神的仆人,是神的厨师。我的主人饿了,要吃东西,我就得为主人寻找合适的食物。如果我有罪的话,所有厨子都该死。”
    我严肃道:“你未免太强词夺理了,怎能把人当成食物呢!”
    萧某冷笑道:“人又凭什么把其它生物当食物呢?是因为它们比人低等,还是因为它们无力反抗?对于全能的主人来说,人不也像蝼蚁一样,为何不能把人当食物呢?”
    我沉默了,其他人也沉默了,萧某所说的话,看似歪理,但仔细一想也的确如此。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定律,人类可以把其它生物当作粮食,是因为人类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某种生物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和力量,那么它们把人类当作食物又有何不可?
  
我说:“别再跟我胡扯这些鬼话,杀了人就得伏法,不管你有多冠冕堂皇的借口。”
    萧某阴笑道:“不是借口,而是事实。也许你们并不相信主人的存在,就让我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
    “小时候,我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大人们都很喜欢我。在我家附近有个独居的老爷爷,他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我妈是个善良的人,经常叫我带些好吃的东西给他,因此我和他很熟络。
    “老爷爷的脾气很古怪,对别人都是不理不睬,唯独对我特别好,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一有空就往他家里跑。可是人总有升天的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离开之前,他给了我一个精致的木盒子,叫我帮他保管,但吩咐我千万别打开。
    “老爷爷去世后,我一直把木盒子留在身边,但我从没想过要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这也许是他把木盒子交给我的原因。
    “我把木盒子放在衣柜顶上,之后就把它忘记了,直到几年后我想把衣柜搬到房间的另一边时,它从上面掉下来,我才记起它。木盒子掉到地上就打开了,里面没什么别的,只有一本书,一本残旧的手写书。
    “我当时想,既然本盒子已经打开了,看一看这本是什么书也没所谓吧!于是我把书翻开,这是一本神奇的书,里面所记载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闻的,它讲述了与神沟通的方法,还有如何才能讨得神的欢心,如何得到神所赐予的力量,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力量。
    “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并尝试以冥想的方式与神沟通,可是我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很简单,神不屑与我这种低等的生物交流。我没有放弃,依照书中的记载,以另一种方式与神交流,那就是祭祀。没有人不喜欢送礼的人,神也一样,但神所喜欢的礼物与人不同,神喜欢的是鲜血与内脏。
    “某天深夜,我偷偷在自己的房间里杀死一只母鸡,以它的鲜血、心、肝等祭祀神。这次果然成功了,但接受我召唤的神并不喜欢这份祭品,不但没有现身,甚至不屑于说出其尊贵的名字。
    “第二天,我弄来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用它来祭祀神。这次神比较满意,不但告诉我其尊贵的名字,还允许我当他的仆人。
    “我请求我的主人赐予我力量,但主人却要我拿出勇气,表示忠心,主人要我亲手杀死自己的父母,用他们的鲜血和心脏表示忠诚。
    “我犹豫了,但只犹豫了片刻,因为主人在我面前展示了伟大的力量。主人只要动一根指头,就能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身体仿佛被投入巨大的搅伴器,我能感受到骨肉被逐寸绞碎的痛楚。再动一根指头,痛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快感,是让人欲仙欲死的美妙感觉。
    “我被主人的力量完全驯服了,冲厨房拿起刀,把熟睡中的父母杀死,并挖出他们的心脏,剥出他们的皮肤,让主人尽情享用。
  
“主人相信我的忠诚,赐予我力量,并许诺只要我发誓永远效忠,就赐予我永恒的生命。我毫不犹豫地发了誓,并把灵魂交给主人,换来了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我用这些力量四处为主人寻找美食,这些年来,我记不清奉献了多少个处女给主人,应该不少于一百个,她们都是自愿的,我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只要见识过主人的力量,任何人也会愿意把身体奉献给主人的。
    “主人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赐予了我更强大的力量,只要我继续为主人效力,永生是随手可得的事情,哈哈哈……”
    萧某突然放声大笑,身体莫名其妙地喷出火焰把他包裹在烈火之中。炙热的火焰使审询室变成一个大烤箱,我们的头发眉毛几乎要点燃了,但处于烈火之中的萧某竟然笑声依旧,丝毫没有表现出痛苦。
    因为事出突然,两名武警没管萧某在玩什么把戏,把枪口对准他猛扣扳机,其中一枪打掉了他半个脑袋,但他疯狂的笑声依然回荡于审询室之中。
    火势越来越猛烈,已使我们受不了,再呆下去恐怕要给烤熟,于是我们都夺门而出。一步出审询室,炙热感全消,再头查看,发现火已经消失了,而萧某也消失了。仔细搜查审询室的每一个旮旯,根本没发现任何起火的痕迹,只发现椅子尚有一只余温,但并非火警引起,而是萧某留下的体温。
    地面及墙壁上的血液及脑浆证明了萧某头脑中枪的事实,但他为何会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因为萧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案子只能以嫌犯潜逃来处理。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这世界有很多事情是人类不能理解的,例如萧某所信奉神,也许是存在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
    “或者我可以用个简单的比喻来解释四维空间,蚂蚁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空间生物,它们生活在平面世界,对它们来说,只有前后左右之别,没有上下之分。当它们爬在墙壁上时,也许有人会觉得它们在往上爬,但对它们来说只是往前爬。
    “当一件放在地面上的东西被生存于三维空间的人类拿起时,生存于二维空间的蚂蚁就会觉得,这件东西离奇地消失了,因为它们不能理解三维空间的立体概念。同样道理,当生存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把一件东西“拿起”,那么对人类来说,这件东西也是离奇地消失了。
    “对人类来说,蚂蚁只是一种低等生物,它们不能知道人类的存在,大部分人类也不屑于与它们为伍,除非是专门研究它们的专家学者。但这些专家学者会怎么对待蚂蚁呢?一些专家为研究蚁窝形态,会把凝胶灌入蚁洞,待凝固后将其挖出来做成模型,这个过程中会杀死多少蚂蚁根本没人会在乎,甚至有些人有意无意踩死一群蚂蚁也不会有人在乎。
    “把角色调换一下,生存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就等于人类,而我们则是蚂蚁。这些高等智慧虽然不屑于与我们为伍,但为了研究或纯粹为了娱乐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某只蚂蚁能与人类沟通,并听从人类的命令,杀死其它蚂蚁来取悦人类,那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也许是萧某突然消失,是他的主人把他“拿起”,但在他消失之前头部已经中枪了,他的主人有办法救活他吗?或者说,他的主人会救活他吗?将心比心,如果我遇上一只这么有趣的蚂蚁,当它遇到危险时肯定会把它“拿起”,但“拿起”之后发现它的头也掉了,我会随手把它扔掉,因为蚂蚁还多着,犯不着为这只花那么大力气。
    对人类来说,“神”这种高等智慧也许很可怕,但对其它生物来说,人类同样也是可怕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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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三 梦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梦,每人一个人都做过,有些人甚至声称梦境成真,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我想,得先从一个生理现象“信息传递延时”说起,这是一个得到科学界认可的的现象。当人看见、听见、闻到、摸到、感觉到某些东西时,身处于某个陌生环境时,或经历某件事情的时候,这些感官信息会分别传递到负责思考的大脑,和负责记忆的小脑,注意是分别传递,而不是同时传递。
    如果大脑先于小脑收到信息,或大小脑同时收到信息,那很正常,不会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但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呢?那么大脑收到信息时,会再从小脑中提取记忆,因而造成似曾相识的假象。
    在此,我不得不再说一个现象,同样是得到科学界认可的,那就是“记忆修补”。储存于小脑中的记忆并非完整的,而是非常零碎,就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也不可能记清楚每一个细节,因为人脑不是电脑,时间会使这些细节变得很模糊。
    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过通伪造照片,串通测试者的家人及朋友,告诉测试者一段发生在他小时候的虚假往事。甚至蒙骗男性测试者,告诉他小时候是被父母当女儿养大的。测试结果是,几乎所有测试者都把虚假的内容当成事实,甚至在知道这只是个测试之后,还坚称这段虚假的往事真实发生过。
    读者亦可自行做个测试,方法很简单,和朋友聊起往事时,你可以自己编造一些虚假的细节,例如那天某某穿怎么样的衣服之类,甚至是之前某次聚会中一个朋友没有出席,你硬说他有出席。只要你态度肯定,又说得合情合理,并能说出每一个细节,大部分当事人都会信以为真。
综合以上两种现象,得出的结论是:当人遇到某些事情时,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大脑便会误以为这件事情曾经发生过,但又想不起是何时发生,而且在合理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在之前是不可能发生,例如初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时候,大脑就会对不完全的记忆进行修补,修补的结果往往就曾经在梦中发生过。
    由于个体差异,某些人是特别容易出现“信息传递延时”的现象,因此这些人经常会以为自己梦境成真,这是科学界比较认可的解释。
    另一个解释比较悬,但也有科学界的支持,只是支持率不高,并有不少质疑的声音。
    大灾难出现之前,大多数动物都会做出反常行为,例如之前的南亚海啸,在灾难发生前很多动物都会往高处跑。这也许是动物的一种原始的本能,它们能预知灾难发生,并逃到安全的地方。
    人类也是动物中的一种,因此人类也有可能拥有这种预知能力,只是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过于依靠工具,因而包括预知在内的众多原始本能都退化了。但某些人却仍在某程度上保留了这种能力,并以梦境的方式表现。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动物之所以能知道即将发生灾难是因为它们拥有敏锐的感官,能从大自然的细微变化中洞识异象,例如地震前的微震,风暴前的气象变化等。因此,所谓的动物预知本能,其实只是敏锐感官的一种具体表现,人类通过科学技术也能做到预知天气地震等事情,这并不算什么神奇力量。
    关于梦境成真的解释就只说到这里,到底那种解释才是正确,只能由读者自行判断了,下面说一个我亲身经历关于梦的故事。
我家族的先人遗骨是安放在政府规划的坟场内,父亲与伯父们出钱买了个坟位建阴宅。阴宅不是密封的,而是建得像袖珍庙宇,装有先人遗骨的宝塔就放在里面,拜祭时能钻到里面上香。
    虽然现在实行火葬,但当地政府的政策是强制殡葬改革前入土的先人,只要安放在政府的坟场内就不用再折腾,所以我家的先人大多都能保住遗骨。
    每年清明重阳,所有家族成员都会去拜祭祖先。前两年的清明,大伯娘说前些日子经常梦见我奶奶,梦中看见奶奶泡在水里,不停说很冷。这样的梦做多了,她就来祖坟看看,打开宝塔后,发现里面很潮湿,祖先的遗骨都能擦出水。南方清明前后是霉雨季节,发生这样情况并不稀奇。
    大伯娘是快七十岁的人,都能闻到棺材的味道了,所以并没有太多忌讳,等到天气转好,就把祖先的遗骨都取出来晒干,然后放回宝塔里。之后,她就没梦见奶奶了。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这些都是大伯娘说的,不排除有邀功的成份,但说全部都是她胡扯出来,似乎有点过分。毕竟以她的辈份及年纪没必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所以我认为这件事多少有点可信性,虽然她可能有点夸大,但奶奶报梦的事情应该是真的。
    鬼魂在肉体死亡后,依然与肉体有一定联系,并且非常留恋肉体,如果肉体受到外力影响,而让鬼魂感到不适,寻求后人帮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这种不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但对鬼魂来说,所谓的“心理上”与活人的“实际上”没多少差别。
    鬼魂需要寻求帮助,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干扰人的大脑使人看见幻觉,而白天因为受太阳辐射的影响,鬼魂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要干扰人的大脑比较困难,所以只能在晚上。阴雨天也可以,但一定要云层非常厚,因为不但可见光能影响鬼魂,肉眼看不见辐射能量也会产生影响。
    可是,晚上见到鬼魂,就算亲人的鬼魂也会把人吓坏,所以奶奶没有用这种方式向大伯娘求助,而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干扰她的梦境,也就是所谓的“托梦”。如果只是偶尔一两次梦见已逝的亲人也许不会让人在意,但次数多了,谁也不会什么也不做吧?
    作梦是一种很奇妙的现象,虽然我们经常会作梦,但内里的玄机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弄懂,也许你今晚的梦境中会暗示明天彩票的开奖号码,但隐晦的暗示,你能领悟吗?能的话,后天你就百万富翁了。
  
  
  [档案廿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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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四 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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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她天天都缠着我,每时每刻我都能感觉到她就在我附近,她一定是想害死我,想找我做替死鬼。”说话的是一位姓左的时尚女性,她报案说自己被厉鬼缠身。
    第一眼看见左小姐的时候,怎样也想不到她会说出这种神经亏亏的鬼话,因为她的衣着打扮十分时尚,身材虽然苗条婀娜,但胸脯却十分傲人。像她这种都市女性,也许会偶尔看些恐怖小说,但一般都比较倾向无神论,为何会这么惊慌呢?
    左小姐脸上的化妆很浓,这让我感到很奇怪,现在是大白天,就算出席派对也没必要化这么浓的妆,更何况是来报案。我仔细观察了一会,终于发她化浓妆的原因,原来是为了掩盖黑眼圈。化这么浓的妆,仍能让人发现黑眼圈,可见她近日的睡眠状况堪差。
    既然左小姐说厉鬼就跟在她身边,我就叫鬼瞳来看一看是否真的有鬼,这是最省功夫的方法。鬼瞳集中精神看了一会,在我耳边小声说:“真的有东西缠着她,而且怨念很重,肯定跟她有深仇大恨,说不定是宗凶杀案。”
    老实说,单看外表真的难以想像左小姐会与凶杀案沾上边,像她这种女性,杀鸡大概也会手脚颤抖,杀人更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难道她是帮凶?但是如果是帮凶的话,那死者的鬼魂为何要缠着她,而不是凶手呢?多想无益,我请她把撞鬼事情说清楚,希望能从中察觉端倪。
    左小姐说:“一个星期前的晚上,我突然觉得家里好像多了个人似的,虽然我是一个人住,但我住的是高级商住大厦,治安很好,所以并没太在意,关好门窗就上床睡觉了。在半梦半醒间,我觉得好像有人摸我……摸我的重要部位……”
    左小姐有点不好意思,但在我追问下,她还是告诉我重要部位是指她高挺的乳房。她又说:“开始时,我以为是做梦,毕竟我住在二十三楼,而且大厦的保安做得不错,外人出入必须登记,所以没可能有人窜入我房间。但慢慢地我就觉得感觉很真实,而且对方越来越用力,像要把我的乳房摘下来。我因此而惊醒,但睁开眼睛的同时又几乎被吓得晕过去,因为,因为我眼前的情景实在太恐怖了……
  
“我看一个女人趴在我身上,是一个很恐怖的女人,她没有穿衣服,裸露的身体残缺不全,胸脯臀部大脚,很多地方都像人挖掉了,鲜血从伤口中流下来,流到我身上。更可怕的是,她正张开口想咬我的乳房。
    “我当时被吓得尖叫,她抬起头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脸,一张可怕的脸,眼睛没了,鼻子也没了,甚至连脸皮嘴唇都没了,牙齿全都露出。她想扑上来咬我的脸,我很怕害怕,随手抓起床头的闹钟砸她的头。但闹钟没砸到她,而是穿过她的头砸到墙上,并自动响起来。
    “闹钟响起后,她就突然消失了,我马上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发现自己的睡衣和床单都没有血污,但我明明记得刚才整张床都流满了鲜血。
    “我很害怕,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就换衣服想到酒店过一夜。可是,在我换衣服的时候,从镜子里又看见她,她就站在我旁边,正张口想咬我的乳房,我吓得衣服没穿好就冲屋外。在家门口正好撞到住我隔壁的张小姐,她见我衣衫不整地冲出来,连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事情告诉她,她说跟我到房子里看一下,可是我不敢回去,就跟她借了套衣服,再让她送我到楼下。
    “因为我冲出来时什么也没带,又不好意思开口问张小姐借钱,于是就在楼下的保安室呆到天亮。第二天,我让一个保安陪我回到家里,收拾些衣服就搬到朋友家里住。可是她还是缠着我,不管我走到那里,只要是晚上,只要是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出现,要咬我的乳房,我快被她逼疯了。”
    我仔细观察左小姐的胸部,虽然她的身材很苗条,但胸部却异常高挺。我曾经看过一些关于面相的书籍,对此略懂一二,面相中有“正小人”和“倒小人”的相法,前者用于男性,后者则用于女性。
    “倒小人”相法的理论是女性的身体特点会表现在脸上,口为头、鼻为身、眉为腿等。曾经有相士以此相法为依据,指某位在上世纪名噪一时的叶姓艳星曾经做过隆胸手术,因为如果这位艳星的胸部是真材实料,那么鼻子的两则必定非常丰满。这件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在艳星淡出影坛后,更鲜有人提及,是真是假已难以查证。
    左小姐鼻子两则并不丰满,套用“倒小人”的相法,理应胸部瘦小,绝不可能如此傲人,于是我便说:“左小姐,我需要问你一个很私人的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但你不回答的话,我很难给予你帮助。”
    左小姐说:“只要你能把她赶走,想问什么也可以。”
    我说:“你做过隆胸手术吗?”
    左小姐脸色略红,尴尬地点头。我说:“也许问题就出自你的乳房。”
约半个月前,左小姐在某间大型医院里做了隆胸手术,而她撞鬼就发生在出院当晚。我们对这间医院进行调查,竟然发现他们不但盗取得尸体的器官贩卖,更从尸体身上提取脂肪组织,用作制造一种生物凝胶,并把这种生物凝胶用在隆胸手术上。
    姑且不论道德观念,单纯从医学角度出发,这种由人体脂肪造成的生物凝胶几乎是一种完美的隆胸材料,不但造价低廉,而且植入人体后,能与身体组织完美结合,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手术后,只要过一段时间,待生物凝胶与自身的乳房脂肪完全结合后,一双完美的乳房就诞生了,不论外观还是内在都与真正的乳房无异。
    医院最后被查封了,毕竟这种事情要是传开了必定会引起群众恐慌。左小姐后来做了乳房切除手术,虽然对一名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手术,但有比每时每刻都被恶鬼缠身更可怕的事情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丽背后需要付出多少代价呢?有隆胸整容打算的朋友,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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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五 情定万世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天书最近有点奇怪,做事心不在焉,经常一边发呆一边傻笑。以前一个月也没通几次私人电话,现在一天就通十数次,而且每次都是用蚊子般的声音来说,有时甚至躲到厕所里面聊。
    这样的状况,谁也能看出她在谈恋爱,作为她的上司,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作为朋友,关心一下她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当我问此事时,她总是避而不答,也许是小女生害羞吧,我并没太在意。
    我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灵犬和鬼瞳就整天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天书的男朋友揪出来,起码也得敲一顿饭吃。
    然而,“严刑逼供”对天书是不起作用的,我之所以让她管理档案,不单止因为她记忆力强,更因为她嘴巴严实,不会对外人泄露机密。所以,灵犬和鬼瞳瞎搞了老半天,甚至扬言要把天书视为命根的几本古书烧掉,也一无所获。
    “一计不成又一计,既然盘问不成,那就跟踪吧!”灵犬与鬼瞳躲在一角商量,平时办案又见他们这么积极,这也许就是兴趣与工作的分别。
    拥有阴阳眼的鬼瞳与拥有狗鼻子灵犬可算是最完美的跟踪组合,起码在以往众多跟踪任务中,他们也没把目标跟掉。虽然天书并不是疑犯,跟踪她似乎不太适合,但下班时间下属想干什么我可管不着,而且我也想知道是那傻瓜看上了天书这个书呆子。所以,我对此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阻止。
    翌日,上班时灵犬跟鬼瞳一左右地把我夹到外面,神色严重地跟我报告昨天的跟踪情况。他们说天书下班后就跑到图书馆,跟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聊天,等管理员下班后,她们一起去吃饭,还看了场电影……
    我不解地说:“这样很好啊,以天书的性格,找个图书馆管理员做男朋友挺合适的,你们那么紧张干嘛?”
    鬼瞳说:“如果是男朋友就没什么问题,可是那个管理员是女的。”
    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像押戒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该知道的。”
    天书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说:“那我辞职好了。”
    我说:“你认为自己走的路正确吗?”
    天书说:“是否正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了千百年。”
    我们皆脸露不解之色,天书苦笑道:“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千百年前,南疆苗族有一对情侣,男的是族中最强悍的勇士,女的是族中最善长蛊术的巫女。他们本来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适逢苗汉交战,作为族中最强悍的勇士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汉人拥有先进的武器铸造技术,完善的军事策略,士兵数量亦比苗人多出数倍,苗人战败几乎是必然的。战争过后,勇士身受重伤,巫女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把他治愈,只能勉强延长他的性命。
    “眼看自己深爱的男人即将离世,巫女心如刀割,打算与爱郎共赴黄泉。但她又觉得不甘心,人死如灯灭,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今生的一切记忆将会荡然无存。月下密林相聚、日出溪边戏水、夕阳山巅拥吻,这些刻骨铭心的回忆都会与身体一起化作尘土。
    “巫女想保留这些记忆,甚至利用这些记忆于来世再续前缘。她争分夺秒地研制一种新蛊术,希望利用这种蛊术把过往甜蜜的回忆刻画在灵魂的深处,即使经历轮回也不会消失。她成功了,在勇士离世前的一刻成功了,她通过蛊术把所有的回忆刻画在双方的灵魂深处,以期求来世再续前缘。
    “巫女的蛊术不但能使受术双方保存相爱的记忆,而且还能使双方之间形成无形的联系,引领二人重逢。一但二人相遇,这些记忆就立即激活,从灵魂深处涌出。这样就算经历多次轮回,两人也能不断相爱下去。可是,由于时间紧迫,她研制的蛊术并不完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缺陷就是受术者不能保持原来的物种及性别,或生为同性,甚至一人沦为犬马,一人沦为牛羊。这是一个可怕的缺陷,受术者无法抹去灵魂深处的记忆,也无法改变现状,每一辈子都注定会相遇相恋,然后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听完天书的故事,鬼瞳已流下眼泪了,以颤抖的声音对天书说:“你就是巫女吗?”
    天书默然点头,我说:“既然你已回复巫女的记忆,为何不完善这种蛊术,使悲剧不再继续呢?”
    天书说:“要把记忆隐藏在灵魂深处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不受轮回影响。轮回就像洗涤碗碟,而记忆则是碗碟上的污泥,只有极隐蔽的缝隙才能藏下小量污泥。因此,巫女只能把一些甜蜜的回忆收藏于灵魂深处,而其它记忆早已在轮回的过程中被抹去。”
    所有人都沉默了,直至天书起身返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打辞职信时,我才开口:“你走了,我找谁替你的位置啊!”
    天书说:“我的情况要是让外界知道,上头肯定会找你麻烦。”
    我说:“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上头对外也不承认我们的存在。但如果你走了,我们的麻烦马上就来了,光是把档案资料输入电脑就有我们忙的。”
    天书低下头,怯怯地说:“你们不会歧视我吗?”
    鬼瞳他们一同摇头说不会,我说:“老实说,当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之后,我反而觉得自己更安全,啊……”
    天书甩出一个茶杯,砸在我头上。
    其实,前几年中央已对同性恋的定义作出修改,从“心理异常”改为“性取向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样是良好的公民,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许,他们也跟天书一样,在灵魂深处隐藏着一往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是在轮回的过程中这段记忆被抹去了一部分,但残留的部分仍引领他们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档案廿五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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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六 窥降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董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大,最近还把公司搬到高级写字楼。本以为搬到这栋位于城市中心旺区的商业大厦里,能把生意拓展到一个新台阶,可是搬过来没一个月就怪事连连,职员都终日提心吊胆,难以专心工作,生意自然一落千丈。
    董老板是无神论者,不信鬼神之说,虽然不少怪事发生在身边,但他仍坚持自己的信念,认为是生意上的对手暗中搞鬼,所以就报警了。
    像董老板这样主观的人,从他口中是不能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因为他会添加一大堆自己的推断及猜测。幸好,他的秘书和他一起前来报案,所以我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位姓吕的秘书上。
    为免受董老板的影响,我特意请吕秘书到另一个房间问话,我说:“吕小姐,现在董老板不在场,请你放心把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
    吕秘书点头道:“公司近两年的生意比较好,所以老板就想搬到市区中心,一来方便业务发展,二来换个大点的地方也方便多聘些人手。
    “老板找过好几间地产代理,才找到满意的地方,就是现在公司所在的商业大厦。这座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的旺区,交通很方便,租金也很合理,而且上一手租客把地方装修得不错,老板只是添置点椅桌就行了,根本没为装修花了多少钱。
    “可是,搬进去之后,怪事就不断发生了。首先,我们一走进写字楼就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我们,可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感觉很奇怪,不是偶尔一两次,而是每时每刻都是这样,只要呆在写字楼里就会有这种感觉,但走到外面,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开始时只是有这种怪怪的感觉,虽然让人很不舒服,但我们都只是打工的,所以不敢多说什么。可是,后来情况就越来越坏了……
“因为公司生意好,有很多工作要做,加上刚搬迁到新地址,人手也未招聘足够,所以加班是无法避免的。就在搬迁后第一次加班的那个晚上,我忙到九点多也没把工作忙完。虽然有很多工作,但人有三急,总得上厕所。
    “上厕所时,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着我,虽然白天也经常有这样感觉,但在晚上这感觉却让人心里发毛。而且当时厕所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特别让人害怕。上厕所之前,我觉得挺急的,但因为觉得有人在看着我,所以怎样也出不了,这样使我心里更焦急。
    “我当时想只是心理作用而已,背后什么也没有,没什么好怕的。虽然这么想,但心里总是毛毛的,就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谁知道,这次回头竟然看见背后有一双眼睛,正确来说是两个眼球。
    “我吓得尖叫,想冲出外面,但却忘记把裤子提起,因此绊倒了。当我从地板上爬起,提起裤子想冲出去的时候,又忍不住回头看一眼,一回头就发现那两个眼球几乎贴着我的鼻尖,差点把我的魂魄也吓掉了。我发疯地跑回去,看大家才平静下来,我甚至连拉链也忘了拉上。
    “之后,我病了好几天,请假在家里休息。再上班的时候,发现问题已经更严重了,男同事的情况还比较好点,女同事却全被那两颗眼球吓倒过。女同事要是穿裙子上班,肯定会在桌子底下发现那两颗眼球,上厕所也是。我们都吓得不敢穿裙子,上厕所要么大家一起去,要么走到楼下商场的厕所。
    “虽然我们都很小心,但球眼却越来越放肆,害得我们都无法专心工作。前几天晚上,就更可怕了……
“那晚我们又得加班,而且加班到很晚,大概十点钟左右,突然停电了。本来大厦配有自己的发电设备,我们的写字楼里也装有应急灯,但当时瞎灯黑火,大厦的发电机似乎没有启动,应急灯也好像全部坏了,而且窗外的光线竟然也没照进来,我们就像掉进黑洞似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当时很害怕,不由自主地尖叫,但我叫了一会,却发现竟然只听到自己的声音。我惊慌地叫其他人的名字,但却没有人回答我,甚至连一点声音也没听见。我想冲出外面,但因为太黑了,撞到不少椅桌,使自己跌倒在地上。
    “我实在是太害怕了,就闭着眼睛在地上爬,凭着记忆爬向门口。没爬多久,我就摸到一个有点像皮球的东西,睁开眼睛看,竟然是一颗大眼球。
    “我吓很整个人弹起来,这时我才发现周围全是篮球大的眼球,有些在地上,有些浮在半空。我不知道周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为何仍能清楚地看见这些怪物,只知道自己很害怕。我想往外跑,虽然我已经分辨不到方向,但我还是想跑。可是,不管我往那跑,眼球都会把路挡住,不让我跑。
    “更可怕的是,那些眼球中间突然裂开,露出一张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口,一起扑到我身上撕咬我的衣服。当把我所有衣服都撕碎时,眼球就围着我转,一边转一发出可怕的笑声。
    “我被吓得晕过去了,醒来时,同事告诉我,所有女同事都跟我一样看见可怕的事情。但男同事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只是看见我们突然一起尖叫,然后乱跑乱钻,之后就哭着晕倒。至于停电,衣服被撕碎的事情则完全没发生过。”
我跟灵犬一起来到董老板的公司,一进门口,灵犬就说闻到异味。溜了几圈后,他就肯定是福尔马林的气味,是从天花板里面传出来。
    我们费了一番功夫,从天花板里面取出一个被画满符咒的黄布包裹的玻璃瓶,瓶里装满绿色液体,浸泡着两颗眼球。
    经过调查后得知,搞鬼的不是董老板的对手,而是上一手租客。上一手租客是个香港人,经常要往返本市及香港两地,因为怕自己不在时,员工会偷懒,所以他请了个降头师在公司里下了“窥降”监视员工。结果弄巧反拙,员工都被吓得人心惶惶,倒闭当然无法避免。
    这位香港老板在公司倒闭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对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进行处理。而新搬来的董老板见这里的装修还不错,所以就没有再装修,因此也没发现天花板里的秘密。
    天书说:“窥降本来只是用作窥视他人,但这个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却因为失去了操纵者的控制,而胡乱吸收他人精气,已出现成妖的特征。”
    我说:“那把它消毁吧,反正董老板也不会追究什么。”
    天书说:“也不是一定要把它消毁,留着也挺有用的。”
    我说:“有什么用?”
    天书露出神秘的笑容,说:“它能把鬼瞳的阴阳眼变成千里眼。”
    天书这个主意是不错,但执行起来却不容易,我想鬼瞳一定会把这对泡在防腐液里的眼睛掉进垃圾桶,再砸上一块砖头。
  
  
  【档案廿六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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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七 黑色星期天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我很喜欢唱歌,尤其是当我觉得害怕的时候,一定大声唱歌,这样我就不会觉得害怕。可是,没想到这个习惯却给我带来了大麻烦。”
    说话的是一名姓贾的女孩,她是某大学的大一新生,不久前曾报称校园里有人自杀,现在又说那个已经自杀死掉的人缠住她。
    贾小姐说:“大学里有一遍小树林,那是到宿舍的必经之路。晚上树林很僻静也很恐怖,所以我每次经过时都会唱歌。那晚我唱的是《黑色星期天》,就是那首‘Sunday is Gloomy, My hours are slumberless……’”(星期天是令人沮丧的,我的末日即将来临……)
    贾小姐似乎真的很喜欢唱歌,刚才神情还蛮慌张的,一唱起歌来就浑然忘我。虽然她唱得很好听,但这首歌实在是太伤感了,让人听着有点发冷的感觉。
    把整首歌唱完后,贾小姐才说:“不好意思,我一唱歌就会这样,忘记身边的事情,那晚也是这样。当时我一边唱歌一边穿过树林,唱完的时候,我看见前面有个人影,因为树林有点黑,所以我只看见是个个子很高的人,我想应该是个男的。
    “那个人站着一动不动,似乎是在等人,我有点害怕,就再次大声唱歌,并加快脚步。当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就被吓得跌倒,因为他其实并不高,之前之所以觉得他高,是因为他被一条绳子吊在树上。他自杀了,绳子勒着他的脖子,在朦胧的月光映照下,我能看见他的脸色发青,眼睛凸出来,舌也伸得老长……
    “我很害怕,没理会散落地上的书籍,爬起来就跑,还不由自主地唱歌,唱的还是《黑色星期天》。
    “一回到宿舍,我就钻进被窝里发抖,室友问我怎么回事,我把所见到的说出来,室友马上就报警了。警察来到后,要我带他们去发现尸体的地方,因为有一大群人,所以我没那么害怕,就带他们到树林。可是,当去到树林的时候……
  “我带警察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可是只找到散落地上的书籍,尸体却不见了。他们几乎翻遍校园每一个角落,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任何尸体,最后认定是我在搞恶作剧,把我训了一顿。可是,我真的看见有人上吊死了,认为自己并不理亏,就和他们争论。但他们没有理我,只是警告我不要再报假案就走了。
    “我当时很生气,但尸体无缘无故地消失,也的确很奇怪。返回宿舍后,我发现我的MP3不见了,我想应该是跌倒时掉在树林里。我很想去树林找回MP3,因为里面录了几首我自己唱的歌,我还想晚点把这些歌上传到网络上。可是,我怎么敢一个人去树林呢?本想等到明天再去找,但又怕被别人捡走,于是就拉上两个室友一起去。
    “我们三个女生,一人拿一支手电筒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附近找,可是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到。于是,我们就把搜索的范围扩大,并分开寻找。我用手电筒照着地面,低头寻找,找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头顶好像东西晃来晃去。一抬头就看见一双腿,吓得我又跌倒了。我又看见那具吊在树上的尸体,我拿手电筒胡乱地往他身上照,发现我的MP3被他握在手里,而且他还对着我笑。
    “这可把我吓坏了,我尖叫着往宿舍跑,但却发现每一棵都吊着一具尸体,而且都是那个男生,都在对我笑。我几乎被吓疯了,蹲下来缩成一团不停地哭。突然,有人伸手拍我的肩膊,我尖叫着甩开那只手,正想跑的时候却听见室友问我发生什么事。这时我才知道拍我肩膊的是室友,我抱着室友不停地哭,说看见树上吊着很多尸体,但室友却说什么也没看见。我停止哭泣,胆怯地往周围看,真的再没看见尸体。
    “经这一吓,我再也不敢在树林逗留,连忙拉室友回宿舍。折腾了大半夜,回到宿舍时已很晚了,于是大家都上床睡觉。但我还是很害怕,想唱歌又怕影响别人休息,就拉一个室友跟我一起睡。
    “睡到半夜时,我突然被歌声惊醒,我听见有人在唱《黑色星期天》,是男生的声音,唱得有点怪怪的,像是嘴里含着东西,咬字很含糊。但声音距离很近,就像在我耳边唱。我很害怕,不敢睁开眼睛,用力地抱紧室友,但却发现身体本 应该很柔软的室友,竟然变得很结实,甚至有点僵硬,而且还很冰冷。
    “我猛然睁开眼睛,看见眼前的根本不是室友,而是那个吊死的男生。他正在对着我唱歌,因为舌头全吐出来,所以唱得很怪。我被吓得弹起来,用力把他踢下床,然后用被子把自己裹紧,不停地发抖。
“过了没多久,灯突然亮起来了,我听见室友的声音,她问我干嘛把她踢下床。我告诉她刚才所见到的事情,她说我肯定想多了做恶梦。但刚才的感觉那么真实,怎么可能是做梦呢?
    “我被吓得不敢再睡,呆坐到天亮。天亮后,我又到树林里走了一圈,却什么也没发现,没有吊在树上的尸体,也没找到我的MP3。上课时,我脑子里总是出现那个吊死的男生对着我唱歌的画面,所以无法专心听课,整天都像魂不附体似的。
    “到了晚上,我很早就回到宿舍,因为我怕独自穿过树林会再看见可怕的事情。可是那个吊死的男生没放过我,当我刚合上眼睛睡觉,马上就听见他在我耳边唱歌,他那含着东西般的唱法,和《黑色星期天》的诡异旋律就像来自地狱的引魂曲,使我很害怕,也很绝望。我突然很想自杀,很想找根绳子到树林里上吊,要不是被室友发现我异常的举动,恐怕我已经死了好几次……”
    经调查后得知,贾小姐就读的大学在两年前,曾经有个男学生在树林里吊颈自杀,警方怀疑他是听过《黑色星期天》后,情绪不稳而做出傻事。
    我问天书有关《黑色星期天》的资料,她说:“这首歌曾被称为‘魔鬼的邀请书’,有超过100人在听过后自杀。据说,作曲家本人是‘拜撒旦教’的教徒,根据黑魔法咒语来创作这首曲子,因此歌曲本就拥有召唤恶灵的作用。贾小姐在经过树林时唱这首歌,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两年前自杀的男生的灵魂召唤出来,而男生又误以为她是知音人,所以就缠上她了。”
    三天之后,贾小姐被发现吊死于的校园的树林中,正是她报称发现尸体的那棵树上。我们在她手中发现一部MP3,她的室友记认出那就是她前几天掉失的那部。MP3里录了一首男女合唱的《黑色星期天》,男女双方的声音都很奇怪,咬字很含糊就像嘴里含着东西一样……
  
  
  [档案廿七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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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八 化妖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卢老板是个建筑商,他报称在家里受到妖怪袭击,老婆及三名子女全部丧命,而他本人也受到重伤。
    我们在医院给他做笔录,他的伤势可真不轻,右手被扯断,双脚的粉碎性骨折,身上其它地方也伤痕累累。他断断续续地给我们讲述了一段可怕的经历:“那晚是周末,三个孩子都回来了。通常周末我都会带家人到外面吃饭,可是那晚下起很大的雨,所以我们就待在家里没有出去,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
    “大概八九点的时候,正在浴室洗澡的二女儿突然尖叫,老婆就去看是什么回事,然而马上我就听见她叫救命。当时我正和大儿子在客厅商量给他买车的事情,于是我们一起冲往浴室。
    “来到浴室门口我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老婆一脸惊慌地坐地上,不停地叫着救命,我和大儿子往浴室里面一看,看见里面有一团鲜血,形状就像一个巨人,有近三米高,不时有手脚从它的身体里伸出来。老婆颤抖地对我说,二女儿就在它的肚子里。
    “大儿子当场就吓呆了,不住地问该怎么办。我愣了一会就拿起一瓶沐浴乳,扔到那只妖怪身上,可是沐浴乳掉它身上就像掉到血池里一样,只是溅起几滴鲜血,就没入它的身体,没一会儿又掉落地上。我几乎把手能拿到的东西都扔到它身上,可是结果都一样,没入它身体,然后掉落地上。
    “当我把所有能扔的东西都扔光的时候,二女儿就从妖怪的身上掉下来,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妖怪突然抬起脚,重重地踩在二女儿的头上,情形就像一盆鲜血倒到地上,血花四溅,更有一颗眼珠弹到我身上。当它的脚移开的时候,二女儿的头已经不见了。
    “我仿佛能听见妖怪恐怖的笑声,它对着我们狞笑,并缓缓向我们移动。它的腿并没有动,但却像水一像向我们流过来,而它经过的地方都留下一滩血水。
    “我心里很惊慌,但我知道,如果继续待在这里,我们的下场会跟二女儿一样。于是,我拉起地上的老婆和被吓呆了的大儿子逃跑。当我们逃到客厅的时候,小儿子从房间走出来,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我正想叫他快逃的时候,发现妖怪已来到他身后。
    “老婆不停结巴地说后面,后面,小儿子就回头看。就在他回头的时候,一只血掌拍在他的脸上,把他整个脑袋打掉,失去脑袋的身体随即倒下。妖怪并没就此罢休,踩着他的左脚,拉着右脚往上一扯……
  
“小儿子被撕开了两半,内脏散落在客厅四周,鲜血溅满每一个角落。老婆被眼前的景象吓疯了,坐在地上傻笑,并不时自言自语,我怎么拉她也没用,只好拉着大儿子逃跑。当我们逃出屋外的时候,背后响起老婆的惨叫声,但我却不敢回头,拉着大儿子往车子跑。
    “屋外下着很大的雨,我们任由雨水把衣服打湿,直往车子跑。钻进车子后,我立刻把车门锁上,心里只想着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是,我急很满头大汗也没能把车子启动,引擎好像坏了,但这辆车上个月才检查过,应该不会有问题。
    “就在我们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副驾的出风口里竟然流出鲜血。鲜血凝聚成一只大手,掐着大儿子的脖子。大儿子说不出话,只是向我投来求助的目光,可是我能做什么?不知那里来的勇气,让我发狠地拿着方向盘锁砸向血手,可是却像打在水柱上一样,不但没对它造成伤害,反而穿过了它打在大儿子的腿上。
    “我眼睁睁地看着大儿子的脖子被血手掐断,他的头掉到我的腿旁边,鲜血像喷泉般从他身体喷出,把整个车厢染红。我几乎被吓疯了,手忙脚乱地打开车门,在暴雨中狂奔。我不知道自己要逃到那里,只知道不能停下来,因为一停下来,妖怪就会把我撕碎。
    “我不停地跑,跑了一会就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我看见背后的地面一片血红,鲜血仿佛洪水一般向我涌过来,把我扑倒。我被淹没在血水之中,不能呼吸,在意识开始模糊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跌落地上,睁开眼睛就看见妖怪在我身旁。
    “妖怪把我抓起,抛上半空,让我重重地跌落地上。我感到浑身的骨头都被跌散,但我脑海里只想着逃跑,就硬扛着爬起来。可是,当准备发力逃跑的时候,腿却被抓住了。妖怪把我的双腿都扭断,我能听见骨头破裂的声音,剧痛使我不停大叫。
    “然而,妖怪并没有痛快地杀死我,它让我在地上爬,爬得慢或停下来的时候,它就会扭我的脚。当时,我真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当我已没有力气再爬的时候,妖怪踩着我的背,拉起我的右手。我感到右手被拉断了,剧痛使我失去知觉,但又使我有种解脱的感觉。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了……”
    我和灵犬到凶案现场调查,屋外的证据已被暴雨冲洗得一干二净,但屋内及车厢里的一切却证实卢老板没有说谎,那的确是只有怪物才能做到的。
    虽然之前的暴雨使调查难度增加,但灵犬还是凭着灵敏的嗅觉找到了凶手隐藏的地点,是一条下水道。我们在下水道里找到一具壮年男子的尸体,尸体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下,竟然严重脱水,几乎跟干尸没两样。我们还从尸体怀中发现一封遗书,这封遗书让我们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尸体生前是一名来自外地的民工,跟几个同乡一起在卢老板的建筑地盘里工作。每天洒血洒汗地工作了近一年,本以为工程做完了就能拿到工钱回家,可是工钱不但没拿到,还被卢老板的人打成重伤。
    几个同乡因为伤得太重,又没钱医治,已客死异乡。他虽然伤势较轻,但已失去了工作能力,找不到饭吃,早晚也是死路一条。他很不忿,他和同乡都没做错任何事,只是为了生活到异地谋生,为何会得到这样的下场。
    悲愤中,他想起了故乡的一个诅咒,他通过这个诅咒化身为血妖,他要复报卢老板,要杀死他家里所有人,但却要把他的命留下,让他比死更痛苦……
    天书了解情况后说:“遗书中所说的诅咒可能是‘化妖血禁’,这是一个种平凡人也能使用的民间秘术,可是代价却非常大。秘术的原理是把施咒者的灵魂分解,与自身血液混合,从而化身成为血妖,并拥有强大的力量。然而,这种状态只能维持一段很短的时间,因为施咒者没有修行基础,完全是以燃烧灵魂的方式来支持秘术的施行。当灵魂的能量耗尽的时候,血妖便会化成一滩血水。
    “这种秘术最可怕的地方是,施咒者的灵魂会在化妖的过程中完全消耗,也就是俗语说的‘魂飞魄散’,彻底消失于天地之间,丧失轮回转世的机会。”
    经调查后发现,卢老板与多宗拖欠工资及严重伤人案有关,最后被判处入狱。其实,法律的制裁对他已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他早已得到了应得惩罚。
  
  
  [档案廿八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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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九 七芒星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那晚是周末,我们几个没有回家,都留在宿舍里。凌晨零时一到,我就开始画魔法阵,我画的并非普通的魔法阵,而是最强大的禁忌召唤阵——逆转七芒星。”
    说话的是一个美术系的大学生,她的名字叫梦芝,我在医院的病房里为她做笔录,因为她的六名同学离奇死亡,连全尸也没剩,只有一堆难分彼此的白骨,而她本人也好不到那里。单看外表,实在难以让人相信她还不到二十岁,因为此刻的她与八十岁的老婆婆没两样。
    梦芝沙哑的声音,枯干的躯体,以及雪一般的白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欧洲中世纪的巫婆,尤其是她那双深深陷入眼眶,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她的身体十分虚弱,连医生也担心她还能不能撑上三天,但她的精神状态却非常好,虽然每说几句话就要休息一会,但还是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们:“我是学美术的,但我喜欢的并非人体扫描或者油画之类,而是神秘的魔法阵图案。我花了不少时间来研究这方面的书籍,从三芒星到十二芒星我都仔细研究过,其中最让我感到兴奋的是七芒星。
    “现存的资料对七芒星魔法阵的记载非常少,甚至连它的作用也记载得含糊不清。我在MSN上与一位外国的网友聊起这个话题,她竟然对此非常精通,还给了我相关的资料,但同时亦警告我,不要胡乱启动这个可怕的魔法阵。
    “通过研究,我开始初步了解七芒星魔法阵的原理,也明白它被视为禁忌的原因。原因是它的力量过于强大,是凡人难以控制的,而它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建立与地狱连接的通信渠道,与‘地狱七君’中的某位对话。
    “这实在是太神奇了,试想一下,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竟然能与一位天皇巨星直接对话,那多美妙的事情。而且对方还是拥有无上智慧的‘地狱七君’之一,对他们来说,我们就跟愚昧的原始人一样,随便一句话也是我们的无上真理。
    “我开始心动了,忘记了网友的警告,打算召唤出‘地狱七君’,因为只要对方愿意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也能成为全世界最著名的学者。可是,我有点担心只有我一个人难以启动魔法阵,于是我把主意告诉同学,她们都是半信半疑,但最后还是有六名同学愿意参加召唤仪式。
“我们约好在周末大多数人都回家的时候进行召唤仪式,她们都来到我的舍室里,一等到凌晨零时,仪式就开始了。我们一起刺破手指,把鲜血滴进颜料里,把两者混合后,我就用来画魔法阵。一般的魔法阵必须先画‘圣圆’,就是主阵外的圆环,这样做是为了使魔力不会外泄,一但施法失败也能作出补救。但逆转七芒星阵不同于一般的魔法阵,圣圆的存在只会限制力量的凝聚,最终导致召唤失败。因此,我没有画圣圆,直接在舍宝的地板上画出七芒星。
    “七芒星是整个魔法阵的主体,画的时候必须心无杂念,并且要一气呵成。但在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情况下,要画出一个完美的七芒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想整个美术系大概只有我才能做到。
    “当我把七芒星画好后,立即就感受到一阵压迫感,我知道这是因为魔法阵已开始凝聚力量。虽然我只是画了主体部分,但没有圣圆的阻隔,魔力外泄是必然的事情,但与此同时,魔法阵亦能更迅速的凝聚魔力。
    “我在七芒星的七个角中分别写‘地狱七君’的名字:骄傲的路西法、愤怒的撒旦、暴食的别西卜等等,除此之外我还在周围写上很多魔法符号。当我把个魔法阵完成的时候,舍室的灯突然熄灭,强大的压迫感变成无尽的恐惧,所有人都发出惊恐的尖叫,除了我,因为我知道这是正常的。
    “我让同学们分别站在七芒星的星角外,她们很害怕,甚至想离开。但我警告她们,不能完成整个仪式的话,很可能会招来魔鬼的报复。她们更害怕了,乖乖地听从我的吩咐。
    “我和她们一起分别站在七个星角外,开始祈祷,祈求‘地狱七君’的降临。当我念完召唤的咒文后,魔法阵开始发光,光芒很弱,但却能掩盖一切俗世的光源。在微弱的光线映照下,我能看见大家惊恐的脸庞,但大家身后就只有无尽的黑暗,仿佛置身于一个广阔而黑暗的神秘空间。
    “魔法阵中央突然冒出一小撮火焰,火焰的颜色是黑色的,诡异的黑色。火焰上冒出黑烟,黑烟渐渐凝聚成一个很奇特的形态,是一只肥大的巨型苍蝇。我突然听见对方的声音,他说渺小卑贱的人类,呼唤伟大的六翼天使别西卜大人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还没回过神来,身边的一位同学已被吸入黑烟内,随即不断有白深深的人骨飞出。其他同学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被迷住,全都痴痴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我慌忙对着黑烟说,你是谁?是别西卜吗?
    “对方说他是别西卜大人众多化身中的一个,但也能代表别西卜大人的意志。说完又把另一个同学吸入黑烟里,片刻后她已跟之前那个同学一样,变成一堆骨头。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已有两个同学变成了白骨,这叫人怎能不慌呢?慌乱中,我胡乱地问对方为什么要杀死我的同学。对方说,第一个是召唤的代价,第二、第三个是回答问题的代价。
    “我还没明白对方话里的意思,第三个同学已被吸进黑烟里。我当时很害怕,对着黑烟大叫停止,说我要终止这次仪式。但对方却说没把祭品全部吃光,是不能结束的。看着第四个同学变成的骨头的时候,我无力地坐在地上,喃喃自语地说,祭品是指我们七个吗?对方说是召唤者以外的六人,他说完第五个同学也成为白骨了。
    “我呆坐了很久,对方不耐烦说我还能问一个问题,我苦笑着,说我能活下去吗?对方说可以,接着第六个同学也被吸进黑烟里,变成一堆白骨飞出来。我无奈地面对眼前可怕的事实,准备念驱逐的咒文,送走眼前的魔鬼。可是对方却突然说,你想得到强大的力量吗?
    “我无奈苦笑,说想。对方让我把手伸进黑烟里,我不由自主地照对方的意思办。然而,我得到的不是强大的力量,而是一具虚弱老迈的躯体……”
在我为梦芝做笔录的那天深夜,她突然失踪了,我们找遍整个城市每一个旮旯也没找到她。她的主治医师说,她的身体非常虚弱,连下床走路也不行,没别人帮助是不可能离开病房的。而守在病房门外的同僚却说,当晚除了护士之外,再没有其他人靠近过病房。
    梦芝就这样神秘失踪了,难道她是被魔鬼拐走,还是她真的得到了魔鬼的力量呢?天书认为后者比较可信,虽然魔鬼在世人心中的形象是贪婪而狡诈,但作为高等智慧,有必须欺骗一个“低贱的生物”吗?
    天书拿出笔纸,不断地画着七芒星的图案,画了老半天也没一个像样的,更别说像梦芝所说那样一笔画出完美的七芒星。看着她画得满头大汗也没能画出一个七芒星,我突然想到一个疑点,梦芝如此醉心于魔法阵,甚至能一笔画出完美的七芒星,没可能不知道召唤魔鬼必须献上祭品,难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她早就打算出卖自己的同学,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魔鬼的力量?
    真相如何,已难以查证,因为梦芝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果她真的是为了得到力量而出卖自己的同学,把她们当作祭品献给魔鬼,那她与真正的魔鬼又有何区别呢?
    其实,从某个角度看,人类何尝又不是魔鬼中的一员呢?
  
  
  [档案廿九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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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三十 真可怜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这么年轻就去了,真可怜!”说这话的是刑侦科的小刘,而地点是某大学的女生宿舍内。
    小刘是个新人,进入刑侦科后处理第一宗案子就惹上麻烦了,他无奈地向我讲述事情的经过:“那天接到报案,大学的宿舍里有人自杀,几个师兄带我过去处理。死者是一名大二女生,就躺在寝室的床上,左手手腕有割脉的痕迹,床下有一片染血的刀片,床铺被单全被鲜染红。
    “很明显,死者是割脉自杀的,她的室友说,她前几天与男朋友分手,之后情绪一直都很低落,周末也没有回家。然而,周末过后,室友返来寝室就发现她已经自杀了,于是立刻报警。
    “案子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拍下照片,做完笔录,再把死者的尸体交给法医检查一下,如果没什么发现,那就能结案了。可是,看见死者这么年轻就轻生,我不由地说了句‘真可怜’。在场的师兄立刻就训了我一顿,说我不该在死者面前乱说话。当时我还没在意,但很快我就知道师兄说得没错。
    “回到警察宿舍后,我马上就洗澡,毕竟与死人打过交道,不洗个澡心里不舒服。脱鞋子时,竟然发现鞋子里面有点血迹,但我的脚并没有伤口,我想大概是无意中沾死者的血液吧!当时我没有在意,但现在回想起,却怎么也想不通,因为鞋子只是里面有血迹,外面却没沾上。
    “当晚睡觉时,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人睡在我旁边,但是因为太累了,所以也没怎么在意。睡到半夜的时候,我感觉到有有一只很柔软又很冰凉的手在摸我的脸,打了寒颤就惊醒了。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是个女孩子,她正对着我流泪。
    “因为刚刚醒来,意识还有点模糊,但很快就完全醒过来了,因为我记起眼前这个女孩就是自杀死去的那个。我吓得大叫一声,整个人弹起来,与此同时,女孩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直至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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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被吓了一大跳,但我毕竟是当警察的,绝不能被这样的事情吓倒,安慰自己那只因为工作太累而产生幻觉罢了。可是,刚闭上眼继续睡,马上又感到有人躺在我身旁,我突然来火了,猛然一挥手臂打在床上。期间我好像听见一声女生的叹息,睁开眼却什么也没看见。之后,整晚也再没怪事发生了。
    “第二天晚上,我要值夜班,半夜里坐椅子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半梦半醒间,好像有人在替我按摩肩膊,感觉很舒服。但马上我就觉得不对劲,怎么会有人替我按摩呢?而且,对方的手很柔软也很冰凉。我惊醒过来,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回头看却什么也没看见,问师兄有没有人进来过,师兄也说没有。
    “之后几天的情况也差不多,女孩的鬼魂似乎一直都跟在我身边,当我想睡觉的时候,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我不是胆小的人,如此几天之后,我终于忍不住要跟她摊牌。那晚,我躺下床不久,又感觉到她躺在我身边,我没睁开眼睛,只是说你干麻老是缠着我。
    “我没听见对方回答,只是听见女生的哭泣声,我忍不住睁开眼睛看。我看见她在的在流泪,样子楚楚可怜的,让人有点于心不忍,但我还是态度强硬地叫她不要再缠着我。
    “她的脸色突然一变,由原本的楚楚可怜,变得狰狞可怕,双眼流出的也不再是泪水,而是鲜血。她对我说,你们男人都是负心汉,接着扑到我身上,不停撕咬我的身体……我被吓醒了,吓得全身都被汗水湿透,原来只是做梦,但这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醒来后身体还像隐约感到痛楚。
    “之后,她依然每晚都出现,但不再是以往楚楚可怜的模样,而是变得穷凶极恶,仿佛想杀死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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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小刘的叙述后,天书说:“其实,割脉是最笨的自杀方法,因为割脉的人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生无可恋,在割脉后都会后悔。人在割脉之后,血液会不断流失,但一时半刻是死不了的。在这段时间里,割脉者会不断回想往事,想着想着就不想死了。可是,等到不想死的时候,已经流失了大量血液,别说到医院治疗,就连打电话求救,甚至叫救命的力气也没有。接下来的时候,如果没被别人发现,割脉者就只能在后悔中等待死亡。
    “因为在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间里,对生命有着无尽眷恋,致使死者的灵魂难以接受死亡的事实。如果在这时候有人说‘真可怜’、‘太可惜’之类的话,很容易会使死者的灵魂误会,以为能从说话的人身上得到帮助,因而缠着对方。
    “小刘你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那个女孩的灵魂在肉体死亡后,变得迷茫而混乱,可你偏偏在这个时候对她说真可怜,她便以为你喜欢她,当然会缠着你。而她缠着你的方法就是鞋子里的那点血迹,她是因失血过多而死的,灵魂会随着血液离开肉体,要缠着你,就要让你沾上她的血液,这样你去到那里,她就能跟到那里。”
    小刘问天书解决的方法,她说:“狠一点把鞋子烧掉,让那个女孩魂飞魄散,善良点就把鞋子送到女孩家里或寺庙。”
    小刘最后选择把沾有血迹的鞋子送到寺庙,毕竟让人家魂飞魄散也太狠了,而在这个时候打扰对方的家人也不太合适。之后,他就再没受到女孩的鬼魂骚扰,当然他再也不敢在死者面前乱说话。
    事后,天书告诉我,其实很多常见的自杀方式都是很笨的,比如服食大量安眠药。一次过嗑掉一瓶一百片的安定片,也不见得会立即死掉,只会让人睡得很沉,如果三天内被人发现,并送院救治的话,通常都能救活。不过,醒过来后,起码要头痛半个月以上,那可是比死更难受。
  
  
  [档案三十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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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卅一 纹身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在一群体械斗中,火拼双方死伤近半百。然而众多死伤者中,大多数都是由一人造成的。这位姓严的黑社会组织头目,手持双刀,不分敌我地斩杀众人,直至被抵达现场的武警击毙,才停止其疯狂的行为。
    我从严某的一名小弟谢某口中得到了一段疑点重重的口供,他说:“老大虽然平时脾气也不算好,但对兄弟还是挺不错的,可是自从他纹身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们混江湖饭的,纹身很平常,像纹个‘忍’字、‘忠’字之类的,又或者纹只鹰什么的很普遍。这样做只是用来嘘嘘别人,没什么实际作用。至于那些龙啊麒麟啊关二爷之类,我们当小弟的是不敢随便纹的,因为怕命薄扛不起。
    “老大的双掌都是‘断掌相’,看相的说他是煞星转世,遇神杀神,遇佛弑佛,身上纹什么也能扛得起。因此,老大一直都想在背后纹个关二爷。听说纹关二爷的人,能扛上就必定大富大贵,事事顺景,鬼神都敬而远之。但扛不上的话,会活活被关二爷压死。
    “老大找了好几个技术一流的纹身师,他们都不愿意替老大纹关二爷,说那是人中龙凤才能纹的,老大虽然煞气很重,但还是压不过关二爷,压不过就会反被关二爷压住,早晚会出事。技术好的纹身师不想纹,技术差的,老大又不愿意让他们纹,所以这事就一直拖着。
“直至前几天,突然有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来找老大,说能为老大纹关二爷,而且不收一分钱。我们出来混的,有好处找上门都得格外留神,就问她为啥这么做。她说老大命格硬,纹上关二爷后,必定能称霸一方,与其现在讨点小毛小利,还不如等老大能呼风唤雨时从指缝中漏点好处给她。
    “老大听了她的话后很高兴,也试过她的技术,比之前那些纹身师还好,所以就让她纹身。她的技术的确很好,只花了四个小时就在老大背上纹了一个手提青龙偃月刀、脚胯赤兔马的关二爷像,而且非常精细,每一根胡须都清晰可辨,像个活生生的关二爷似的。老大还说,纹身的时候并不怎么觉得痛,感觉还挺舒服的。
    “不过,老女人也挺奇怪的,指定要在半夜纹身,纹身时也不让我们在旁观看,而且还在一间不透光的房间里纹,也不开灯,只是点了七根蜡烛,像是害怕我们偷师似的。
    “纹身后,老大立即就有点改变,脾气比较以前更暴躁,动不动就打骂我们这些小弟。其实,我们还算好,老大那些女人简单被当成沙包使,全都被打得脸肿鼻青。而且,老大身上似乎多了份霸气,让人很畏惧。就在纹身后的第二天晚上,老大和我们去吃宵夜,服务员上茶水慢了点,老大拍桌子吼了一声,就把那妞儿吓得尿出来了。
    “连那几个平时最喜欢跟我们找碴的条子,现在看见老大也像老鼠见猫似的,吱一声也不敢,一溜烟地滚得远远。我们当时还挺高兴的,说老女人的话一点也没错,老大肯定能称霸一方甚至呼风唤雨。我和几个兄弟还商量着,找老女人给我们也纹些什么,让我们也变得威风一点。可是,在给老大纹身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老女人了,到现在也没找着她。
    “昨天一直跟我们争地盘的那帮碎杂约我们出来摊牌,我们当然知道‘摊牌’的意思,所以都带上家伙。果然,老大跟他们的光头头儿没说上两句就操家伙了,两帮人加起来有近百人,一起亮家伙涌上去拼了。
    “当时很混乱,大家都拿着刀一边叫着一边冲上前往对方的人身上砍,这时候要是不能把对方砍倒,就会被对方砍倒,所以大家都很拼命。突然,中间的人都往外涌,而且都很狼狈,像逃命似的。我抓住一个冲出来的兄弟,问他怎么了,他说老大疯了,连自己人也砍。
    “人群散开了点,我能看见老大拿着两把刀,不停地砍身边的人,不管是对方的人还是自己人,只要是靠近他的都要挨上几刀。至于对方的头儿,早就倒下了,他的光头也被血染红,看样子已经没救了。
    “老大真的像疯掉一样,不停地追斩别人,而且下手非常狠,好几个我们的兄弟都被砍倒,看样子也活不成了。直到条子来到,向老大连开了十多枪……”
跟谢某录完口供后,我和鬼瞳去殓房查看严某的尸体,单看正面也没什么特别,就是弹孔多了点。据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警员说,他挨了近十枪才倒下,而法医也说他共中了七枪。
    在法医的帮助下,我把严某的尸体翻过来。然而,我在尸体背后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关帝图,而是一个七芒星魔法阵。看见这个神秘的图案,我立刻想起失踪多时的梦芝。
    法医说:“死者的背后的纹身极其精妙,是用两种性质不同的颜料刺出来的,活着的时候无法察觉异常之处,但死后血液凝固,隐藏的图案就显露出来了。”
    我问法医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成这个纹身,他说:“我也为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纹身明显是几天前才纹上的,但要纹上这么精妙的纹身起码得花上半年,要分好几次才能完全。我现在还为验尸报告该怎样写而烦恼。”
    鬼瞳说:“别管报告的事了,立刻把尸体火化,不然要出乱子了。”
    法医看着我,不知该不该听鬼瞳的话,直至我点头确认,并说会承担后果,他才推尸体去处理。
    鬼瞳说尸体凝聚了大量负能量,不马上处理掉,很可能会尸变。果然,尸体在进入焚化炉后,没一会儿就爆炸了,幸好得到及时处理,并出多大乱子。
    我们讨论过这个案子,认为谢某所说的老女人,极有可能是失踪多时的梦芝,因为严某背后的七芒星魔法阵与梦芝寝室那个几乎一模一样。但梦芝失踪时,外表像个八十岁的老婆婆,为何突然又会以四五十岁的形象出现呢?
    天书认为梦芝不但得到了魔鬼赐予的力量,更可能已成为魔鬼的使徒。她以纹身为名,在严某背后刺出魔法阵,使她的主人能随意支配严某,令严某变成一个杀人魔。
    无知的严某以为纹身能使自己称霸一方,没想到竟然变成魔鬼的傀儡,最终还死于非命。不过,像他这种人多死几个,只会让社会更安定。我心里担心的是,梦芝再次出现时,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
  
  
  
  [档案卅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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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卅二 被遗忘的伞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一位姓方的小姐接连几天都打110报案,说有只女鬼守在她家门口,使她不敢出门。开始时,报案中心只把这事当作恶作剧,并没引起关注,当然也没有出警。因为每天也有不少人报假案,如果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得出警的话,增加几倍警员也忙不过来。但接连几天也接到同样的报案,不出警是不行的,毕竟恶作剧的人也不会这么大胆。
    我和鬼瞳一起来到方小姐家,还没进门,鬼瞳就说有东西在门外徘徊,这证实事主没有撒谎。
    我们敲门敲了老半天,也没有人应门,正打算离开时,方小姐才打开一道门缝,而且还神经亏亏地东张西望。在确定我们的身份后,立刻把我们拉进屋,随即把门关紧,能上锁的地方都给锁上。她的双眼红肿,一脸惫容,似乎哭过很多次,并且多天没睡。她的精神状态比较差,也有点慌乱,不断说门外有只女鬼想要她的命。
    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她说:“这事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的,那晚突然下起大雨,我跟朋友吃完饭后,就独自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觉得有人跟着我,就连打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心里害怕,所以我一下车后就立刻往家里跑。当时风很大,差点把雨伞吹翻,害我全身都湿透了。
    “虽然一路上都觉得有人跟踪我,但我比较胆小,并没有回头看是谁跟着我。直到进了家门后,心里有底才在关门时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谁知道这一眼就把我吓坏了,因为我看见的是一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瞪着我。
    “我当时吓得立刻把门关上,缩成一团不停地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安慰自己只是眼花看错而已。但那恐怖的画面却是那么真实,以致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为求心安,我胆怯地爬起来,想从门上的猫眼里看外面是不是没有人。
    “我颤抖地趴在门上,眯起一只眼从猫眼处往外看,果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下心头大石。我想大概是近段日子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才会看见幻觉吧!所以就没在意,把雨伞手袋掉到一旁,就准备洗澡,因为我全身衣服都差不多湿透了,不快点换衣服会着凉的。
“洗澡时,我又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有人在盯着我,可是我住在五楼,应该没人能偷看我洗澡。虽然不可能有人偷窥,但我还是下意识地往窗户看了眼。这一眼又把我吓个半死,因为我又看那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就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出浴室,身上跌伤撞瘀了好几处,一路跌跌碰碰地跑回卧室,没穿衣服,甚至连身上的水也没擦干就爬上床,拿被子盖过头,不住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过了老半天也没什么动静,我就偷偷掀起被角,看外面的情况。卧室里一切如常,没什么不妥,但当我的目光移至窗户时,又看见那个可怕的女人,她又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快要给她吓死了,心跳得像搅拌器那么响,窝成一团,抓着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嘴里不住念‘阿弥陀佛’,佛祖、观音、耶酥、上帝,甚至连阿拉真主,反正我知道的神佛名号都念遍了。但当我再次掀起被角时,还是看见她在窗外盯着我。我被她吓得半死不死地熬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早上起床时,我觉得浑身无力,头痛得厉害,浑浑沌沌的,看样子是着凉发烧了。虽然有点迷糊,但我起床后,还是第一时候往窗户看,幸好并没看见那个恐怖的女人。于是,我打电话回公司请假,然后就去医院打点滴。
    “离开医院后,我在外面随便吃了点稀饭,就回家休息了。在床上一躺就老半天,醒来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因为是打雷的声音把我惊醒的。外面的天色很阴沉,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于是我就匆忙起床去关窗户。
    “当我走近窗户准备关窗的时候,突然有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想把我拉出窗外。顺着那只手往外看,我看见那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正睁大眼睛瞪着我。我几乎被吓掉魂儿了,尖叫着甩开她的手,一步三滚地爬回床上,抓被子瞒着头发抖。
    “那女人似乎进不了屋,但不管我走到那里,都能从窗户看见她,看见她睁大双眼瞪着我。我被她吓得不敢出门,就不停打电话报警,这几天我连靠近窗户也不敢,所以刚才才会迟迟也不敢给你们开门……”
我们与方小姐交谈时,是正午时分,而且天气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不会受到鬼魂影响的。于是,我们就分工合作,我负责安慰方小姐,稳定她的情绪,并希望能从她口中得到线索。鬼瞳则集中精神,看那只困扰方小姐多时的女鬼在搞什么名堂。
    一会后,鬼瞳拿起一把放在门角的雨伞,对方小姐说:“这把雨伞是怎么得来的?屋外的女鬼似乎一直都在盯着它。”
    方小姐突然晃然大悟地说:“我想起了,就是把这把雨伞后带回家后,才见到那个可怕的女人的。”
    方小姐又告诉我们那天与朋友吃饭时,突然下起大雨,于是就跟饭店的老板借了这把雨伞,没想到竟然因此惹上大麻烦。
    我们把雨伞带走,鬼瞳说在屋外徘徊的女鬼也跟着我们走。我们到方小姐所说的饭店调查,发现前不久,有个姓宋的女人在这里用餐,餐后就在饭店外面的马路被车撞死,而雨伞应该就是这位宋小姐留下的。
    把雨伞归还宋小姐的家属后,就再没怪事发生了。天书说:“意外丧命的人,其灵魂往往会徘徊在事发现场。例如一些交通黑点,经常发生意外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之前在此殒命的人,其鬼魂徘徊不散。当其他驾驶员经过此地时,无意中闯入鬼魂的影响范围,受到对方的影响,或看见幻觉,或感到一些怪异感觉,反应慢了半拍就出意外了。
    “至于宋小姐的情况,是因为她的鬼魂在死亡地点徘徊的同时,又想得到依靠,于是就附身在生前用过的物品上。而雨伞与死亡地点的距离最近,所以她就选择了雨伞。方小姐把雨伞带走,自然也把宋小姐的鬼魂一同带走,但她的家门上贴有门神,因此把对方挡在门外。
    “宋小姐的鬼魂想回到雨伞里,但又无门可进,就在方小姐家外徘徊,并找机会报复对方。”
    我笑说:“女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就是这样,不是小气得要命,就是爱占便宜。如果方小姐不是贪图那点小便宜,又或者宋小姐的鬼魂能大方点,我们就不用跑这趟了。”
    天书和鬼瞳一起睁眼瞪着我,天书先开口:“你也不是老爱占我爱便宜,我买回来的零食,起码有一半进了你的肚子。”
    鬼瞳也说:“你这小气鬼,升队长时也没请过我们吃饭,现在还敢大声说话。”
    灵犬和力士也突然冒出来,最后我被力士抬到饭店里,钱包被狠狠地宰了一刀。离开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饭店门口虽然有很多别人遗留下来的雨伞,但我们都没有拿,两手空空地冒着倾盆大雨离开。
  
  
  [档案卅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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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00:26 资料 主页短消息  加为好友 
档案卅三 买命
  
  作者:求无欲
  
  首发:天涯鬼话(转帖要厚道)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有谁不想发财,只是没想到,发财需要付出这大的代价……”
    说话的是一位姓罗的中年男人,他本来相当贫困倒滞,但近日却突然一夜暴富。然而,暴富给他带来的并非幸福美满的生活,而是妻儿双亡的悔恨。他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但经过:“我没文化,也没什么本事,只能靠做些杂工活来糊口。妻子跟了我这么多年,就熬了这么多年,从来也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虽然她经常会埋怨我,但她从来也没想过离开我,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她也陪我一起熬。
    “妻子有时候很唠叨,女人大多都是这样,尤其是嫁给了个没本事的丈夫的女人。一个多星期前的晚上,我们为儿子的学费吵起来,妻子又开始埋怨我没本事,连学费也交不起。还说儿子不能上学,以后就会像我一样,当个窝囊废,把老婆孩子都给饿死。
    “我当时很生气,就一个人走出去,买了两瓶二窝头,独自在公园里喝闷酒。喝得浑浑沌沌的时候,突然有个十八九岁女娃出现在我身旁,她好像是飘出来的,把我吓了一大跳,酒醉也醒了三分。
    “女娃拿出一堆资料什么的,跟我说些买保险的事情,我这才知道她是卖保险的,而不是女鬼。当时我心情很差,就大喝叫她滚开,可是她就是死皮赖脸地缠着我,怎么赶也赶不走。我没办法就说我连儿子的学费也交不起,还买个鸟保险啊!但她却说,只要花一块钱就能买了,如果你的家人出了意外,不管是生病还是受伤,都能得到赔偿。要是死亡的话,还能得到一百万的赔偿金。
    “我当时虽然喝多了,有点糊涂,但也不至于会相信这世上会有一元赔一百万的好事,就想这女娃不是脑筋有点问题,就是纯粹来拿我找乐子。于是,我就没理她,继续喝闷酒。喝着喝着,两瓶二窝头就喝光了。我还想继续喝,但摸摸口袋,就只剩下两块钱,连买瓶啤酒也不够。
    “我突然想,既然女娃想在我身上找乐子,为啥我不能在她身上找乐子呢?于是就开玩笑地跟她说,想我跟你买保险可以,但你就先请我喝瓶酒再说吧!女娃笑着说好,然后拿起一个空酒瓶,用手指在瓶上不知道乱画了些什么,接着就把酒瓶递给我,说喝吧,喝完还有。
“我当时还想,这女娃还真是傻得可爱,还真的跟我玩起过家家来。反正我也不想太早回家,就干脆跟她玩玩,当作消遣也好。可是,当我接过本应是空的酒瓶时,却觉得很沉,一时没抓紧,就掉到地上摔破了。酒瓶一破,酒液立即流满一地,阵阵酒香飘散四周,那种淳厚的酒香,绝是几块钱一瓶的二窝头能拥有的。
    “就在我看着一地酒液发呆的时候,女娃笑着拿起另一个空瓶,又用手指在瓶上乱点乱画,然后递给我。这次我双手握着酒瓶,生怕会把它掉丢。酒瓶很沉,比装满酒的时候还要沉,我想起码有五斤重。我用鼻子对着瓶口嗅了嗅,酒味芳香,而且香中带淳,没有任何杂味。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后,我就忍不住叫好,因为实在太好喝了,酒味浓郁而淳厚,入口冰凉透心,让人精神大振,使我忍不住立刻大喝几口。虽然我没喝过什么好酒,但这瓶酒绝对是我喝过最好喝的。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这酒虽然浓郁,但我并没有喝醉,反而越喝越精神。而且喝了老半天,竟然还没喝完,酒瓶里的酒还是满满的,仿佛根本没被喝过。
    “我喝得来劲,就大赞女娃的戏法神奇,竟然能变出如此香淳的好酒,而且还咋喝也喝不完。女娃说她还有更神奇的戏法,只要我跟她买保险,她就能使我发一笔横财。
    “我当时虽然没喝糊涂,但见识过女娃的神奇之处,而且也正在为钱发愁,不禁心动了。心想,不就是一块钱吗?就当付酒钱好了。于是,我就掏出一块钱跟她买保险。但女娃却说,我有老婆儿子,不如多花一块钱给他们每人买一份。我想不就是两块钱吗?反正口袋正好有两块钱,就为妻子和儿子每人买了一份。
    “女娃把保险合同拿给我看,当时已很晚了,公园里的灯光也比较暗,所以我并没看见清楚合同的内容。其实,就算是大白天,我也不见得能看懂,因为我只上过几年小学,很多字也不会。
    “女娃一共取出四份合同,先叫我在其中两份上写上妻子和儿子的名字,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另外那两份就麻烦多了,写完名字后,她还要我告诉她我们一家的出生日期及时间,接着替我们算出生辰八字,叫我也写到合同上面。然后,她还弄破我的指头,要我用自己的血在合同上打指毛。虽然我觉得挺奇怪的,但我对签合同这些事一无所知,以为别人都是这样签,就全听她的。
    “签完合同后,女娃告诉我,只要在三天之后的晚上,再来这个公园转几圈,我就能得到一笔为数可观的横财,但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还说什么有得必有失,如何取舍要我自己决定。说完后,她对着我神秘一笑,就走了。“我当时还想,这女娃还真是傻得可爱,还真的跟我玩起过家家来。反正我也不想太早回家,就干脆跟她玩玩,当作消遣也好。可是,当我接过本应是空的酒瓶时,却觉得很沉,一时没抓紧,就掉到地上摔破了。酒瓶一破,酒液立即流满一地,阵阵酒香飘散四周,那种淳厚的酒香,绝是几块钱一瓶的二窝头能拥有的。
    “就在我看着一地酒液发呆的时候,女娃笑着拿起另一个空瓶,又用手指在瓶上乱点乱画,然后递给我。这次我双手握着酒瓶,生怕会把它掉丢。酒瓶很沉,比装满酒的时候还要沉,我想起码有五斤重。我用鼻子对着瓶口嗅了嗅,酒味芳香,而且香中带淳,没有任何杂味。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后,我就忍不住叫好,因为实在太好喝了,酒味浓郁而淳厚,入口冰凉透心,让人精神大振,使我忍不住立刻大喝几口。虽然我没喝过什么好酒,但这瓶酒绝对是我喝过最好喝的。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这酒虽然浓郁,但我并没有喝醉,反而越喝越精神。而且喝了老半天,竟然还没喝完,酒瓶里的酒还是满满的,仿佛根本没被喝过。
    “我喝得来劲,就大赞女娃的戏法神奇,竟然能变出如此香淳的好酒,而且还咋喝也喝不完。女娃说她还有更神奇的戏法,只要我跟她买保险,她就能使我发一笔横财。
    “我当时虽然没喝糊涂,但见识过女娃的神奇之处,而且也正在为钱发愁,不禁心动了。心想,不就是一块钱吗?就当付酒钱好了。于是,我就掏出一块钱跟她买保险。但女娃却说,我有老婆儿子,不如多花一块钱给他们每人买一份。我想不就是两块钱吗?反正口袋正好有两块钱,就为妻子和儿子每人买了一份。
    “女娃把保险合同拿给我看,当时已很晚了,公园里的灯光也比较暗,所以我并没看见清楚合同的内容。其实,就算是大白天,我也不见得能看懂,因为我只上过几年小学,很多字也不会。
    “女娃一共取出四份合同,先叫我在其中两份上写上妻子和儿子的名字,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另外那两份就麻烦多了,写完名字后,她还要我告诉她我们一家的出生日期及时间,接着替我们算出生辰八字,叫我也写到合同上面。然后,她还弄破我的指头,要我用自己的血在合同上打指毛。虽然我觉得挺奇怪的,但我对签合同这些事一无所知,以为别人都是这样签,就全听她的。
    “签完合同后,女娃告诉我,只要在三天之后的晚上,再来这个公园转几圈,我就能得到一笔为数可观的横财,但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还说什么有得必有失,如何取舍要我自己决定。说完后,她对着我神秘一笑,就走了。

“我对女娃的话半信半疑,但她能变出戏法却是事实,呆呆地回想着她所说的话,拿起酒瓶想再喝一口,却发现酒瓶是空的。可是,我明明记得,在签合同前,里面还是满了好酒。
    “三天后的晚上,我依照女娃所说,到公园里转几了圈。虽然她说要得到横财必须付出代价,但我真的很缺钱,要是能得到一大笔钱,折几年寿我也愿意。突然听见有人追逐的声音,我好奇地走过去看,看见一个男人把一个袋东西塞入垃圾桶,然后就往我这边跑,正好跟我打了个照面,我能看见他脸上有条明显的疤痕,样子很凶恶,吓得我不敢动。他停下来瞪着我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就跑了。他刚跑开没多久,就有几个穿保安制服的人追上来,问我有没有看见一个拿着布袋,脸上有刀疤的男人。我给他们指了方向,他们就立刻追上去了。
    “等他们走远后,我立刻去翻垃圾桶,从里面拉出刚才那个人塞进去的布袋。打开布袋时,我差点被吓呆了,因为里面装的全都是钱,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起码有几十万。
    “我紧张地四处张望,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就脱下上衣把布袋包着,光着上身抱着它跑回家。回家后,妻子高兴得快疯掉,但很快又开始担心了,因为这些钱来历不明,弄不好会让我们惹上麻烦。但是,谁不贪心呢?看见这么多钱,谁也不愿意放手,而且又没有人知道是我把钱拿走。只要过些日子,等这事情渐渐被人遗忘之后,我拿着这些钱换个地方生活,谁也不知道。我们甚至开始计划在那里买房,让儿子上那所重点学校,还打算做点小生意。但这些事都是以后才能办的事情,现在我们必须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起码要过三两个月才能动这些钱。
    “可是,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那个脸上有疤痕的男人,他跟我打个照面,他认得我的样子。就在我把钱带回家的第五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时,发现一切都完了,家里被人翻得乱七八糟,妻子和儿子的尸体就躺在地上……”
经调查后得知,罗先生拾得的巨款是某工厂准备用来发放工资的,因为保管不善,被脸上有刀疤的惯偷任某偷走。任某在逃走时惊动了工厂的保安,在追逐过程中,他把赃款塞进了公园垃圾桶。等他逃脱保安的追截后,返回公园却发现赃款不翼而飞,心想必定是被罗先生拾去,于是便四处打听罗先生的下落。
    当任某知道罗先生的住址后,为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缠,故意在他上班时下手,入屋杀人取回赃款。
    现在任某已被抓获,赃款也已追回,罗先生亦得到两百万的保险赔偿金,一切的事情都看似已经完结,但仍有一个疑点未能解开,就是一元就能买到赔偿额达百万的保险吗?为解开这个疑问,我特意往保险公司跑了趟,了解情况。
    要买一份赔偿额达百万的人寿保险,必须每月交纳上千元的保险金,“一元买保险”只会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广告里,实际操作通常是同时购买多份保险,多加一元就能购得一份比较冷门的额外保险。比如购买比较全面的医治保险后,多加一元就能多买一份闻所未闻的疾病保险。
    既然一元不可能买到百万人寿保险,那为何罗先生又能得到赔偿金呢?到底是那个保险员接这宗亏本生意呢?然而,得知保险员的名字后,我惊讶了老半天,因为她竟然就是失踪多时的燕燕(请参考档案八“地狱游”)。
    据保险公司职员透露,燕燕进入公司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在接到罗先生的两份保单后就辞职了。而保单的金额是正常的,并非罗先生所说的两元。
    我和天书仔细研究过整件事情的始末,得出的结论是,罗先生签的四份合同中,有两份是一般人寿保险的正规合同,而另外两份则是“买命合同”,燕燕把他妻儿的命都买去了。
    至于,罗先生所支付的两元,并非买保险的保险金,而是他妻儿的命。燕燕用两百万保险赔偿金换取代表他妻儿性命的两元。
    燕燕的手段虽然污脏,但她并没欺骗对方,她明确地说明要得到横财必需付出代价。所以使罗先生妻儿双亡的并非燕燕,而是他的贪婪。
  
  
  [档案卅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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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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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00:02 资料 主页短消息  加为好友 添加 方刚 为MSN好友 通过MSN和 方刚 交谈QQICQ 状态Yahoo!
好长啊,先回一下。
占楼慢慢看。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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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09:49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殿下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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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贵族啊贵族杀手 于 2008-7-9 09:49 AM 发表
殿下好帅~

帅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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